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潢川县农村公路“百县通村入组”工程实施方案》和《潢川县农村物流网络体系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29日
潢川县农村公路“百县通村入组”工程
实 施 方 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建设项目尽量向“进村入户”倾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部署,补齐交通基础设施短板,更好地发挥农村公路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先行保障作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在全县所有行政村通硬化路的基础上,逐步推动农村公路向自然村、组延伸,结合潢川县农村公路现状,根据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农村公路‘百县通村入组’工程实施方案”,决定自2019年至2021年在全县范围内实施“百县通村入组”工程。经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 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巩固、增强、提升、畅通的方针,加快村组通硬化路建设,扎实推进农村公路向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经 济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为支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服务中原更加出彩打下坚实基础。
(二) 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强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黄湖农场、产业集聚区责任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各部门积极性,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调动农民积极性,让农民群众更多参与到村组通硬化路建设之中,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的工作合力。
坚持规划引领。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 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要求,做好农村公路通村入组建设实施方案编制,统筹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两阶段任务目标,久久为功,扎实推进。
坚持分类指导。根据各地自然村(组)的人口分布、地形条件等,综合考虑特色保护、搬迁撤并、生态环保等因素,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建设标准和发展目标任务,不搞一刀切。
坚持统筹融合。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土地综合整治、 多地搬迁、扶贫整村推进和美丽乡村建设等,统筹推进通村组硬化路建设,推动农村公路与乡村旅游、农村产业、特色小镇等融合发展。
(三) 总体目标
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在全县所有行政村通硬化路的基础上,基本实现 20 户以上具备条件的自然村通硬化路,计划建设通 村入组道路约691公里,新增硬化路连通自然村(组)863个,农村公路网络化程度和通畅水平进一步提升,“交通+扶贫”、“交通+旅游”、“交通+产业”等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农村公路成为乡村振兴的“加速器”,助力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
二、主要任务
(一)工作任务
按照补短板、提品质、促融合的思路,加快补齐自然村通硬化路短板,着力改善路况和提升道路网络化水平,优化通村硬化路走向,尽可能串联带通更多的自然村、组,优进农村公路联网成片,使农村居民出行更加便捷,增强对农村客运的服务保障能力,促进农村公路与人居环境整治、乡村特色产业等融合发展。统筹推进农村公路“百县通村入组”工程与“四好农村路"建设、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桥梁改造等各项工作,促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2019-2021 年实现约863个自然村通硬化路。
(二) 年度实施计划
2019年计划实现247 个20 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年末全县2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率达到86%左右;
2020年计划实现308个2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年末全县2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率达到93%左右;
2021年计划实现 308个2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年末全县基本实现 20 户以上具备条件的自然村通硬化路。
三、建设标准
(一)自然村(组) 通硬化路标准。自然村(组)通硬化路是指,自然村(组)与外部连接的一条出口道路实现硬化,路线穿越自然村居民聚居区域,或通至自然村某个人口较多的居民聚集区域边缘并与其内部的一条道路连接。
(二)通村入组建设标准。统筹考虑村镇布局、产业发展人口数量、地形条件、生态环保及资金筹措能力等,合理确定通村组道路建设标准。路面宽度原则上不低于3.5米,可在会车困难路段设置一定数量的错车道, 鼓励有条件地区路面宽度不 低于4.5 米,对于占地多、拆迁难、地质复杂、对环境影响大的特殊路段以及通至人口较少自然村的道路,路面宽度可适当调减;鼓励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厚度一般不小于 15厘米。
四、资金筹措和考核奖补办法
(一)资金筹措。“百县通村入组”工程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目标考核”的管理模式。省级奖补资金通过农村公路建设省级燃油税转移支付资金、地方政府一般债等筹措。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黄湖农场、产业集聚区应加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投入力度,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充分利用涉农整合资金,及统筹整合使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域国土综合整治、易地搬迁和扶贫整村推进等项目中涉及农村道路建设的资金,加大村组通硬化路建设投入。积极争取农发行、国开行等政策性银行的支持,探索开发扶贫过桥贷款等融资方式和金融产品。鼓励企业和个人捐款以及出让公路冠名权、广告权、路边资源开发权、绿化权等多种方式筹集社会资金。支持农民群众按“一事一议”原则积极投工投劳。
(二)考核奖补办法。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黄湖农场、产业集聚区完成通村入组目标任务并验收、公示后,逐级报省、市、县交通运输部门抽查验收,合格后省交通运输厅给予奖补。奖补资金综合考虑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黄湖农场、产业集聚区自然村数量和现状、通硬化路率因素分类确定。县政府将综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黄湖农场、产业集聚区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五、组织实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黄湖农场、产业集聚区是本行政区域“百县通村入组”工程实施的责任主体。 潢川县人民政府将村组通硬化路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考核范围,县政府按照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黄湖农场、产业集聚区制定的村组通硬化路年度建设计划进行督导考核,奖优罚劣。成立由政府领导任组长,县有关部门及乡镇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全力抓好村组通硬化路建设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相应工作组织,负责通村入组道路项目的组织实施以及土地调整、拆迁协调等服务保障工作。
(二)科学编制方案。县交通运输局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黄湖农场、产业集聚区负责对本区域内自然村(组)逐村、逐路进行排查,全面摸清自然村(组)人口户数、通硬化路现状等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结合新型城镇化、乡村发展、产业扶贫、乡村旅游、土地利用、易地搬迁等相关规划,科学编制通村入组建设实施方案,建立自然村(组)通硬化路达标台账,明确通达路线、里程、路面类型、建设时间等。对于人口少、通路工程艰巨的自然村可结合搬迁撤并规划统筹考虑硬化路建设问题,对已通达路线进行不定期排查,对次差路段的病害及时处理,确保群众出行通畅。
(三)强化要素保障。县交通运输局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扶贫、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审计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作,争取各部门围绕“百县通村入组”工程建设目标,主动为村组通硬化路建设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用地保障,加强监督指导,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引导群众以主人翁精神积极参与、支持村组通硬化路建设。
(四)加强监督管理
1.落实建设项目“七公开”制度 (公开建设计划、投资政 策、招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监督、资金使用、工程验收),加强行业监管,接受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确保工程进度、质量、 安全目标“三落实”。严格落实质量责任追究制度,项目主管单 位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施工、原料供应单位负责人对质量终身负责,出现质量问题,依纪依法追责。工程实施过程中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促进乡、村两级政府落实管养责任,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完善爱路护路村规民约。
2.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百县通村入组”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全覆盖。
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黄湖农场、产业集聚区应将建成后的“百县通村入组”道路纳入日常养护,养护资金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并随着地方财力的增长,逐年加大资金投入。
附:潢川县农村公路“百县通村入组”工程工作领导小组
附:
潢川县农村公路“百县通村入组”工程工作
领 导 小 组
组 长:兰恩民(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赵军华(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胡 冰(县政府副县长)
李运宝(县政府副县级干部)
成 员:陈功江(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黄久国(县扶贫开发办主任)
余 辉(县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李 铮(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熊永培(县财政局局长)
马亚军(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高世和(县审计局局长)
肖 伟(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贾新东(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王培峰(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彭长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陈继伟(县水利局局长)
范广生(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程全杰(定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 伟(春申街道办事处主任)
罗正华(弋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永江(老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方启河(双柳树镇镇长)
陈伟男(伞陂镇镇长)
谈昌国(卜塔集镇镇长)
闵永鹏(仁和镇镇长)
鲁 岩(付店镇镇长)
李有斌(踅孜镇镇长)
彭雨石(桃林铺镇镇长)
刘光志(黄寺岗镇镇长)
胡爱军(江家集镇镇长)
李 亮(传流店乡乡长)
胡明洋(魏岗乡乡长)
陈建山(张集乡乡长)
张芝河(来龙乡乡长)
雷皆琰(隆古乡党委书记)
高宁国(谈店乡乡长)
彭俊杰(上油岗乡乡长)
张志奇(白店乡乡长)
唐 炜(黄湖农场管理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交通运输局,马亚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范广生、刘中武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潢川县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建设项目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国发〔2014〕4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号)文件有关精神,按照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扶贫办等11部委办《关于稳步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6〕184号)及商务部、公安部、交通部、国家邮政局和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关于印发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计划( 2017-2020年)的通知》(商流通函〔2017〕917号)要求,加快推进我县农村物流县、乡、村三级网络节点体系建设,提升农村物流服务水平,带动广大农民尽快脱贫致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实体经济成本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的发挥政府引领作用,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以网络构建为基础,以模式创新为引领,以技术应用为支撑,以共享协同为重点,切实破解制约城乡物流网络发展的突出问题,推进城乡物流网络化、集约化、标准化,全面提升农村物流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依托市场机制有效配置资源;发挥政府统筹作用,引导城乡物流高效集约。
坚持问题导向与重点突破相结合。聚焦突出问题,着力破解制约城乡物流发展的瓶颈和障碍。
坚持因地施策与注重实效结合。综合考量各地的基础条件和配需,因地制宜,务求实效。
坚持试点示范与以点带面相结合。通过引方向、促改革、立标杆等方式,将成熟经验向全县推广。
三、工作目标
着力加强部门合作和行业联动,推动现有交通运输、商贸流通、邮政快递、供销等网络设施与郑州现代物流中心有限公司的节点建设和网络平台融合发展,按照“资源共享、多站合一、功能集约、便利高效”的原则,加快推进我县农村物流县、乡、村三级网络节点体系建设,提升农村物流服务水平。
四、责任分工
县发展改革委:按规定对物流企业建设项目及时进行立项申请备案,加快推进项目联审联批和前期工作。
县商务局:负责物流企业电子商务管理、市场体系建设及商务领域市场监督执法,积极帮助企业争取项目资金。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物流企业建设用地手续审批。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及时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县交通运输局:根据交通运输部颁布《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建设指南》,指导物流企业按照节点体系“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服务多元化”原则,科学制定农村物流网络节点建设标准及农村物流站场运营服务规范;在有条件的乡镇,将客运站点与物流网络节点建设配套融合,实现客货运输融合发展;从安全、环保、服务规范等角度出发,在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的配合下,要求和推动散布于县城各个角落的小微物流公司入驻园区、融入体系。
县财政局:积极争取将物流建设项目纳入国家及省、市涉农或扶贫专项扶持补助资金范畴。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项目企业的登记注册,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和服务质量,规范有关市场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规范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市生态环境局潢川分局:负责项目企业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县供销合作社:整合现有乡镇连锁超市、农资站、便民店、三农服务站等资源,规范现有物流运输配送渠道,积极配合融入物流企业推进县级农村物流中心、乡镇农村物流服务站、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的信息化升级改造和标准化配置。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潢川分公司:引导整合全县范围内现有小散乱快递网点,规范现有快递运输配送渠道,积极配合融入物流企业推进县级农村物流中心、乡镇农村物流服务站、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的信息化升级改造和标准化配置。
县公安局:负责项目建设及经营中的治安环境安全,负责处理扰乱项目企业正常建设及经营的行为,为项目企业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各乡镇(办事处):澄清辖区现有物流、快递、邮政、供销点等底数,积极配合物流企业推进县级农村物流中心、乡镇农村物流服务站、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的信息化升级改造和标准化配置。协调解决物流企业在乡镇农村物流服务站项目选址、土地征用、建设运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和各乡镇 (办事处)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加强对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加强部门联动。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方案要求,加强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三)切实落实责任。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主动协调解决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项目建设中的规划、土地、建没、环境等方面问题,积极服务三农,助力脱贫攻坚,带动广大农民群众致富奔小康。
附:潢川县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附:
潢川县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建设工作
领 导 小 组
组 长:兰恩民(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李运宝(县政府副县级干部)
成 员:余 辉(县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李 铮(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熊永培(县财政局局长)
马亚军(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肖 伟(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 运(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熊 伟(县商务局局长)
彭长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杨克华(市生态环境局潢川分局局长)
林祖日(县供销合作社主任)
谢海鹏(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汪勇智(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 飚(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
唐晓阳(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潢川分公司总经理)
程全杰(定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 伟(春申街道办事处主任)
罗正华(弋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永江(老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方启河(双柳树镇镇长)
陈伟男(伞陂镇镇长)
谈昌国(卜塔集镇镇长)
闵永鹏(仁和镇镇长)
鲁 岩(付店镇镇长)
李有斌(踅孜镇镇长)
彭雨石(桃林铺镇镇长)
刘光志(黄寺岗镇镇长)
胡爱军(江家集镇镇长)
李 亮(传流店乡乡长)
胡明洋(魏岗乡乡长)
陈建山(张集乡乡长)
张芝河(来龙乡乡长)
雷皆琰(隆古乡党委书记)
高宁国(谈店乡乡长)
彭俊杰(上油岗乡乡长)
张志奇(白店乡乡长)
唐 炜(黄湖农场管理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交通运输局,马亚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汪勇智、张飚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编辑: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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