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政办〔2018〕79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潢川县迎检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潢川县迎检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日
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潢川县迎检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的通知》(国发明电〔2018〕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迎接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工作的通知(豫政明电〔2018〕1号)、《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工作的通知》(信政办明电〔2018〕130号)精神,确保我县自查及国务院督查组在潢实地督查期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严格按照上级通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全面开展自查,认真整改问题,加强协调配合,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潢川县成立迎接国务院大督查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国务院大督查期间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
组 长:兰恩民 县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刘 璇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徐宝才 县政府县长级干部
李 浩 县政府副县长
胡 峰 县政府副县长
胡 冰 县政府副县长
沈 伟 县政府副县长
罗先辉 县政府副县级干部
李运宝 县政府副县级干部
成 员:陈功江 县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李世成 县政府办副主任、督查室主任
王保峰 县政府办副主任
刘 斌 县政府办副主任
陈 杰 县政府办副主任
袁 伟 县政府金融办主任
张能健 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张 炜 县政府目标办主任
陈 伟 县政府办正科级干部
蔡金磊 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王新卓 县政府目标办副主任
蔡 晶 县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余 辉 县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7个专项工作小组: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陈功江 县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李世成 县政府办副主任、督查室主任
成 员:郑宝林 县政府督查室科员
联络人:李世成 13839778729 3955723
职 责:主要负责国务院大督查期间与上级的沟通对接,统筹计划与协调全县迎检各项具体工作;负责做好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会议资料组
组 长:李世成 县政府办副主任、督查室主任
副组长:蔡 晶 县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余 辉 县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成 员:苏传瑜 县政府督查室科员
郑宝林 县政府督查室科员
县直相关部门人员
联络人:郑宝林 15938285505 3983298
职 责:主要负责县政府及部门贯彻落实上级政策措施出台的文件资料汇编等工作;负责做好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典型材料组
组 长:王保峰 县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彭 剑 县政府办文秘室科员
杨晨辰 县政府办文秘室科员
县直相关部门人员
联络人:彭 剑 15939700697 3983298
职 责:主要负责典型经验材料、汇报材料撰写;负责做好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问题线索督办组
组 长:李世成 县政府办副主任、督查室主任
副组长:蔡 晶 县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余 辉 县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成 员:苏传瑜 县政府督查室科员
联络人:苏传瑜 13783976075
职 责:主要负责国务院大督查期间转办的群众反映问题线索核查办理工作;负责做好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信息宣传组
组 长:王保峰 县政府办副主任
副组长:左 峰 县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潘伯栋 县委宣传部外宣办主任
成 员:彭 剑 县政府办文秘室科员
杨晨辰 县政府办文秘室科员
邹大为 县电视台副台长
联络人:杨晨辰 17603768866 3983298
职 责:主要负责大督查前期宣传配合活动和大督查期间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做好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后勤保障组
组 长:陈 丽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崔 军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科级干部
邓耀金 县疾控中心主任
成 员:鲁信元 县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
汪 红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保健医护人员2名(县卫计委负责抽调)
联系人:鲁信元 13839753599
职 责:主要负责国务院大督查在潢期间的会务安排、食宿安排、车辆保障、接送站、医疗保障等工作;负责做好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安保维稳组
组 长:张国新 县公安局副局长
副组长:刘大库 县信访局副局长
成 员:王建辉 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
联系人:王建辉 13569791165
职 责:主要负责大督查期间应急处置、安全稳定、信访维稳等工作;负责做好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有关工作及要求
(一)制定完善专项方案。按照县政府总体工作方案,各部门和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小组要制定专项工作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任务和责任分工,并根据上级工作调整变化和最新工作进展,及时进行完善。
(二)积极做好协调对接。县迎检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要科学计划安排,统筹协调各项具体工作,积极做好与上级的沟通对接,加强请示汇报,及时掌握信息和反馈情况;各部门要密切协调,牵头部门主动搞好对接,相关部门全力支持配合,严格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紧密衔接。各单位指定的联络人员要时刻保持联络,及时做好上传下达。
(三)认真准备各类材料。各部门自查报告于8月12日前上报县政府,并结合实际工作进展及时更新完善,于8月14日前再上报一次。自查报告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反映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相关建议的篇幅要达到报告总篇幅的60%。各部门典型经验材料要重点突出我县的特色、亮点及成效,于8月12日前上报县政府,县典型材料组统一梳理汇总并经审核后于8月15日前上报市政府。各部门对照督查重点内容,全面梳理汇编出台的文件资料,于8月10日前完成。
(四)全面开展工作自查。要围绕通知明确的督查重点及责任分工,全面梳理总结政策措施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确保涉及的工作内容不漏项;要突出查找问题和落实整改,坚持实事求是,不遮掩、不回避问题,切实找准问题,查明原因,能立即解决的问题要立行立改,需要持续整改的问题要明确时限,并按时完成整改,确保上级政策措施和各项重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五)配合做好问题核查。实地督查期间,国务院督查组将转交有关问题线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涉及到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实事求是,严格按照国务院督查组有关要求及时组织核查办理,督导落实问题整改,按时上报办理情况。国务院督查组单独组织核查时,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
(六)积极做好信息宣传。一方面,按照县协调保障领导小组信息宣传组有关要求,县信息宣传组要认真梳理撰写全县在动员部署、组织自查、谋划推动、立行立改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及成效,并及时向省、市报送,争取转发。全县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及时梳理上报有关信息。另一方面,利用当地主流媒体认真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七)认真做好各项保障。由后勤保障组和安保维稳组负责,提前计划安排,严格落实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国务院督查组及省市陪同人员一行在潢期间的会务安排、食宿安排、车辆保障等工作,全面做好安全稳定工作,为各项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县政府督查室联系方式:3955723 3983298
电子邮箱:hcdc1650@163.com
附件: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
附 件
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
一、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1.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情况。强化金融监管统筹协调,健全对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金融控股公司等监管情况。(牵头单位:县政府金融办;相关单位:县财政局、公安局、县银监办、人行潢川支行)
2.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情况。(牵头单位:县财政局;相关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审计局、县政府金融办、人行潢川支行、县银监办)
3.落实2018年再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00万以上、易地扶贫搬迁280万人建设任务情况。加大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力度,加强扶贫资金整合和绩效管理情况。(牵头单位: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相关单位:县发展改革委、扶贫办、财政局、审计局)
4.大力推进散煤治理情况。(牵头单位:县工商质监局;相关单位:县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局、公安局、工业和信息化委)
5.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情况。(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相关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局、工商质监局、统计局、财政局、住建局、潢川供电公司)
6.开展柴油货车、船舶超标排放专项治理等情况。(牵头单位:县环境保护局;相关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工商质监局、商务局、公安局)
7.实施重点流域综合治理。(牵头单位:县水利局;相关单位:县环境保护局、农业局、畜牧局)
8.全面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情况。(牵头单位: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相关单位:县环境保护局)
9.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情况。(牵头单位:县环境保护局;相关单位:县农业局、国土资源局)
10.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处理情况。(牵头单位: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相关单位:县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局)
11.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消化粮食库存情况。(牵头单位:县农业局;相关单位:县委农办,县粮食局)
12.改善农村供水、供电、信息等基础设施,深入推进“互联网+农业”等情况。(牵头单位:县农业局;相关单位:县委农办,县水利局、发展改革委、潢川供电公司、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局)
二、推进创新驱动发展
1.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做大做强新兴产业集群,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情况。实施重大短板装备专项工程,发展工业互联网平台情况。(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相关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局、科技局、农业局、财政局)
2.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落实情况。对承担重大科技攻关任务的科研人员,采取灵活的薪酬制度和奖励措施情况。(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相关单位:县科技局、县财政局、人社局)
3.清理废止有悖于激励创新的陈规旧章、有碍于释放创新活力的繁文缛节情况。(牵头单位:县科技局;相关单位:县编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审计局、人社局、财政局)
4.推进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发展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情况。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情况。各地推进双创的经验做法和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探索。(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相关单位:县人社局、科技局、财政局、商务局、工商质监局、工业和信息化委、教体局、食药监局)
5.扩大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税收优惠政策试点范围情况。(牵头单位:县税务局;相关单位:县财政局)
6.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培养,加大高技能人才激励,鼓励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创新创业,拓宽外国人才来华绿色通道等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改革情况。(牵头单位:县人社局;相关单位:县科技局、教体局、发展改革委)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
1.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落实“五个为”和“六个一”要求(即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为公平营商创条件,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企业开办时间再减一半,项目审批时间再砍一半,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企业和群众办事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情况。五年来国务院取消、下放或调整的简政放权事项落实情况。加快政府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打通信息孤岛情况。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情况。强化政府部门诚信建设、依法依规处理“新官不理旧账”问题情况。十省百家办事大厅暗访督查发现典型问题整改情况。(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相关单位: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县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民政局、财政局、教体局、科技局、环境保护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工商质监局、安监局、食药监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商务局、卫生计生委、文广新局、房管中心、税务局、审计局等)
2.全面推开“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情况。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整合各类市场监管平台情况。(牵头单位:县工商质监局、县政府法制办;相关单位:县政府金融办、县发展改革委、公安局、财政局、住建局、农业局、畜牧局、商务局、文广新局、安监局、旅游外侨办、食药监局、统计局、信阳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潢川办事处、县税务局、潢川供电公司、县通信传输局)
3.全面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情况。(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相关单位:县工商质监局、商务局、食药监局、安监局、文广新局、税务局)
4.大幅压减工业生产许可证情况。(牵头单位:县工商质监局;相关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委)
5.国务院部署的2018年再减税8000多亿元、为市场主体减轻非税负担3000多亿元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牵头单位:县税务局;相关单位:县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6. 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牵头单位:县财政局;相关单位:县物价办、环境保护局、公安局、工商质监局、人社局、民政局、教育局、食药监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商务局、卫生计生委、文广新局等部门)
7.清理整顿中介服务收费情况。(牵头单位:县物价办;相关单位:县编办)
8.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和输配电价格,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情况,降低天然气输配等收费。(牵头单位:县物价办;相关单位:潢川供电公司)
9.推进网络提速降资,明显降低家庭宽带、企业宽带和专线使用费情况。(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委;相关单位:潢川移动公司 潢川联通公司 潢川电信公司)
10.降低港口、高速公路等收费情况。(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相关单位:县发展改革委)
11.推进货车年审、年检和尾气排放检验“三检合一”等降低物流成本情况。(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相关单位:县环境保护局、公安局)
12.完善银行普惠金融服务保障体系,实现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有较明显降低情况。(牵头单位:人行潢川支行;相关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县银监办、县政府金融办)
四、持续扩大内需
1.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情况。(牵头单位:县商务局;相关单位:县工商质监局、环境保护局)
2.支持社会力量增加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服务供给情况。(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相关单位:县卫生计生委、人社局、民政局、教体局、文广新局、体育中心)
3.推动网购、快递健康发展情况。(牵头单位:县商务局;相关单位:县邮政管理局)
4.“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情况。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开工建设、资金使用情况。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安排的保障房建设项目、车辆购置税收入安排的公路建设项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等开工建设、资金使用、固定资产形成情况。(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相关单位:县交通运输局、水利局、财政局、房产管理中心)
5.实施新一轮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工程情况。鼓励民间投资、放宽市场准入、破除各种隐性壁垒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尤其是在铁路、民航、油气、电信等领域推出对民间资本有吸引力项目情况。(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相关单位:县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委、交通运输局、税务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五、推进高水平开放
1.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深化沿线大通关合作情况。扩大国际产能合作,带动中国制造和中国服务走出去情况。(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相关单位:县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委)
2.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情况。全面放开一般制造业,扩大电信、医疗、教育、养老、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开放情况。(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相关单位:县商务局、工商质监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卫生计生委、教体局、民政局)
3.有序开放银行卡清算等市场。(牵头单位:人行潢川支行;相关单位:县银监办)
4.放开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范围限制,放宽或取消银行、证券、基金管理、期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外资股比限制,统一中外资银行市场准入标准情况。(牵头单位:县银监办;相关单位:县政府金融办、县发展改革委、人行潢川支行)
5.简化外资企业设立程序,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情况。全面深化自贸试验区改革,全面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经验情况。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整体通关时间再压缩三分之一情况。(牵头单位:县商务局;相关单位:县工商质监局)
6.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情况。(牵头单位:县科技局;相关单位:县工商质监局、文广新局)
六、保障和改善民生
1.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扎实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扩大农民工就业等情况。去产能企业职工安置情况。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情况。(牵头单位:县人社局;相关单位:县教体局、民政局、住建局、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委)
2.抓紧消除城镇“大班额”,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问题等情况。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情况。(牵头单位:县教体局;相关单位:县发展改革委)
3.提高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扩大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推进分级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情况。(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卫生计生委)
4.启动新的三年棚改攻坚计划,落实2018年开工580万套任务情况。(牵头单位:县房产管理中心)
5.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牵头单位:县安监局)
6.提高城乡低保、社会救助、抚恤优待等标准,强化民生兜底保障情况。(牵头单位:县民政局;相关单位:县残联)
七、整治“四风”,特别是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委;相关单位:县直各部门)
八、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涉及地方量化指标任务落实情况
1.城镇新增就业110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5.5%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4.5%以内。(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2.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以下。(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
3.地方财政赤字8300亿元,中央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10.9%。(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4.加大网络提速降费力度,实现高速宽带城乡全覆盖,扩
大公共场所免费上网范围,明显降低家庭宽带、企业宽带和专线使用费,取消流量“漫游费”,移动网络流量资费年内至少降低30%。(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委;相关单位:潢川移动公司 潢川联通公司 潢川电信公司)
5.今年再压减钢铁产能3000万吨左右。退出煤炭产能1.5亿吨左右,淘汰关停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相关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委)
6.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排放量要下降3%,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要下降2%。(牵头单位:县环境保护局)
7.完成造林1亿亩以上。(牵头单位:县林业局)
8.耕地轮作休耕试点面积增加到3000万亩。(牵头单位:县农业局)
9.新增高标准农田8000万亩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局;相关单位:县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水利局)
10.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000万亩。(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11.新建改建农村公路20万公里。(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12.今年再进城落户1300万人。(牵头单位:县公安局;相关单位:县发展改革委)
13.完成铁路投资7320亿元。(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
14.完成公路水运投资1.8万亿元左右。(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15.水利在建投资规模达到1万亿元。(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16.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5376亿元,比去年增加300亿元。(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17.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再增加40元。(牵头单位:县人社局;相关单位:县卫计委、财政局)
18.经济运行有关数据及分析情况。(牵头单位:县统计局;相关单位:县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等部门)
九、营商环境调查
1.企业开办。(牵头单位:县工商质监局;相关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公安局、人社局、税务局)
2.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相关单位:县住建局)
3.房产交易登记。(牵头单位:县国土资源局;相关单位:县房产管理中心)
4.用电报装。(牵头单位:潢川供电公司)
5.用水报装。(牵头单位: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6.用气报装。(牵头单位: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相关单位:县发展改革委)
7.获得信贷。(牵头单位:县政府金融办;相关单位:人行潢川支行、县银监办)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日印发 |
编辑:政府办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