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政〔2018〕39号潢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潢川县2018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年09月07日 来源:

潢政〔2018〕39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潢川县2018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

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潢川县2018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调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潢川县人民政府

2018年8月30日

        

        

潢川县2018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调整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实现我县脱贫攻坚目标,强化与我县脱贫规划的衔接,根据《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和河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对2018年度国定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的批复》(豫扶贫组〔2018〕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调整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脱贫攻坚相关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十三五”时期我县脱贫攻坚目标,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充分发挥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自主权。按照“应整尽整”的要求,加大统筹整合资金投入力度;坚持先急后缓、积极稳妥、精准安排、统筹兼顾的原则,以脱贫为导向,以完善贫困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产业发展水平为重点,优化使用机制,提高配置效率,强力推进整合资金项目及时落地生根,确保圆满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实现我县2018年脱贫摘帽目标。

       (一)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建立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审查确定年度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方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县统筹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做好脱贫攻坚项目储备,承担整合资金项目的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年度考核等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负责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规划及专项规划,实现与脱贫攻坚规划的有效衔接。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整合及资金监管,县扶贫办负责项目资金分配及项目实施的跟踪问效。

       (二)提高效益,促进发展。县整合办根据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编制的年度脱贫攻坚计划和资金需求额度,确定本年度涉农资金整合规模。坚持“六个精准”和“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规划跟着脱贫目标走、目标跟着脱贫对象走”的原则,以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促进贫困乡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项目资金整合的综合效益。

       (三)科学规划,突出重点。按照“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和规划引领、项目支撑、集中投入等要求,紧紧围绕全县特色主导产业,针对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环节和脱贫攻坚重点领域,加大推进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工作力度,避免资金使用“碎片化”。

       (四)积极稳妥,全面推进。在总结经验、完善机制的基础上,做到“应整尽整”。充分发挥好整合平台的作用,积极探索整合的有效方法和途径。积极转变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方式,创新机制,集中财力,全力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脱贫目标

       按照《河南省贫困退出实施办法》和《潢川县打赢脱贫攻坚战行动方案》总体要求,切实强化涉农资金对脱贫攻坚项目的支撑作用,大力实施就业转移、产业扶持、危房改造、社会保障、特殊救助等脱贫项目工程,不断增加贫困群体的经济收入、不断激发贫困户主动脱贫的内生动力,不断完善贫困乡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不断提升特色产业发展水平,不断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确保我县到2018年底贫困发生率降到2%以下,稳定实现“户脱贫、村出列、县摘帽”的脱贫目标。

       三、筹资方式

       对上级下达我县的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涉农资金全部纳入统筹整合范围;对2018年预算安排的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新增债券资金纳入统筹整合范围;按照统筹整合项目库需求,2018年我县需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规模为64134.707万元,其中:整合中央资金30731.68万元、省级资金16458.727万元、市级资金760万元、县本级资金16184.3万元。

       四、具体建设任务与资金安排使用

       根据我县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情况,2018年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总投资64134.707万元。分3类43项建设项目如下:

       (一)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类建设项目(共20项41480.809万元)

       2018年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类项目计划投资41480.809万元,其中计划使用中央资金30731.68万元、省级资金813.529万元、市级资金160万元、县级资金9775.6万元。

       1.交通道路类建设项目(共6项17805.47万元)

       (1)通村主干道建设项目

       ①建设任务:新修覆盖全县42个行政村至村部、小学及医疗室未达标的通村主干道42条,建设里程129.2公里。其中:路面宽4.5米项目36个,建设里程119.165公里;路面宽4.0米项目5个,建设里程8.94公里;路面宽3.5米项目1个,建设里程1.095公里。

       ②资金安排:拟安排县级资金6030.6万元。

       ③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5月31日完成招投标,2018年6月10日开工建设,2018年9月20日完工,2018年9月30日验收。

       ④绩效目标:实现全县所有行政村通村主干道至村部、学校及医疗室达标全覆盖,方便26530户126300人出行。

       ⑤责任单位:县交通局、相关乡镇。

       (2)村组道路建设项目

       ①建设任务:新修全县以83个贫困村为主的C25砼村组道路211公里,路基宽4-5.5米,路面宽3-4.5米。

       ②资金安排:拟安排中央资金8289.87万元。

       ③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6月15日前完成招投标,2018年7月10日前开工建设,2018年9月30日完工,2018年10月20日验收。

       ④绩效目标:基本实现全县所有贫困村通村组水泥路。对群众要求迫切的路段进行修筑,切实解决18900户66200人贫困人口反映强烈的行路难问题。

       ⑤责任单位:县交通局、相关乡镇。

       (3)杨来路等改建工程项目

       ①建设任务:对潢川县来龙乡至杨围孜村段,改建三级公路7.8公里;X014--上油岗三叉口改建二级公路长2.8公里。

       ②资金安排:拟安排中央资金1680万元。

       ③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10月10日开始,2019年6月30日完成。

       ④绩效目标:改建后公路等级标准提高,改善贫困乡村车辆行驶条件,促进沿线经济发展,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⑤责任单位:县交通局、相关乡镇。

       (4)村组道路调差项目

       ①建设任务:用于2017年一、二期村组道路建设因主材价格上涨所引起的差价。完成一、二期道路财政评审时间是第二季度,当时Po42.5级水泥发布价格410元/吨,到项目实施时,因环境治理等因素的影响,Po42.5级水泥平均市场价为560元/吨,加之其他主材价格上涨,经测算每立米C25砼上涨约60元,按照调差不超过10%的相关规定,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拟对2017年一、二期砼路面按每立米C25砼21.5元进行补差。

       ②资金安排:拟安排县级资金495万元。

       ③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5月30日开始,2018年9月30日完成。

       ④绩效目标:促使2017年一、二期村组道路优质高效完成,确保脱贫目标圆满实现。

       ⑤责任单位:县交通局、相关乡镇。

       (5)道路类建设项目

       ①建设任务:对整村推进和彩票公益金项目实施的贫困村,根据贫困群众要求和实际路况需要,参照农村4级公路施工标准,为确保路基稳固、耐久,解决贫困群众无力进行路基整修和需增加泥结石铺垫及断头路补齐等问题。

       ②资金安排:拟安排县级资金310万元。

       ③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2月20日开工建设,2018年9月30日前完工验收。

       ④绩效目标:确保贫困村村组道路标准高、质量优,确保脱贫目标圆满实现。

       ⑤责任单位:县扶贫办、相关乡镇。

       (6)项目勘查设计及监理费用

       ①建设任务:用于脱贫攻坚道路、水利等项目规划和勘测设计、评审及监理等费用。

       ②资金安排:拟安排县级资金1000万元。

       ③时间进度:2018年1月20日开始,2018年12月30日完成。

       ④绩效目标:坚持项目优化设计及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不断总结管理经验,提高管理水平,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⑤责任单位:相关项目部门及乡镇。

       2.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共8项6404.139万元)

       (1)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①建设任务:着力改善全县以83个贫困村为主的重要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条件。新改建电灌站4座、整修硬化大塘29口、整修支斗渠14条、生产桥15座及必要的小型水工建筑物配套,拟安排资金1000万元;隆古乡实施巩固和发展农村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江家集镇实施防水土流失项目工程,双柳树镇实施山洪灾害防治项目,拟安排资金117万元。

       ②资金安排:拟安排中央资金1117万元。

       ③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4月20日开工建设,2018年9月30前完工,2018年10月20日验收。

       ④绩效目标:解决全县18909户66236人贫困群众脱贫增收急需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改善贫困村以干旱片为主的水利基础设施条件。

       ⑤责任单位:县水利局、相关乡镇。

       (2)贫困村水利设施建设项目

       ①建设任务:2017年二期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预安排资金860万元,根据实际情况,因工程规模变化而造成的设计变更等需资金1240万元,调增资金380万元;2017年四期和2018年一期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预安排资金各1000万元,因设计变更等需调增资金180万元。

       ②资金安排:拟安排中央资金560万元。

       ③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4月20日开工建设,2018年10月20前完工,2018年11月20日验收。

       ④绩效目标:项目实施使贫困村原部分设计标准偏低,影响完全运行或满足不了正常发挥效益的需要等问题得到切实解决。

       ⑤责任单位:水利局、相关乡镇。

       (3)农田水利应急工程项目

       ①建设任务:主要在贫困乡(镇)村中新建提水泵站2座,田间D60渠道硬化0.16Km,铺设De315PE管2.001km,整修大塘五口,新建2间泵房(60m2),配套10sh-19A型离心泵1台,8SH-9A型离心泵1台等小型水利工程为重点的改造提升工程,使现有小型水利工程灌溉除涝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②资金安排:拟安排省级资金293万元。

       ③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9月10日前完成招投标,2018年9月20日开工建设,2019年1月30日前完工验收。

       ④绩效目标:项目实施使现有小型水利工程除涝灌溉标准明显提高,防汛抗旱促脱贫增收能力进一步增强。

       ⑤责任单位:县水利局、相关乡镇。

       (4)白露河流域贫困村渠系清淤整修项目

       ①建设任务:对白露河流域渠系进行清淤整修,彻底清除渠系障碍,恢复灌排能力。

       ②资金安排:拟安排中央资金1320万元。

       ③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10月20日前完成招投标,2018年10月30日开工建设,2019年2月30日前完工验收。

       ④绩效目标:白露河流域渠系清淤整修,有利于流域水资源的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

       ⑤责任单位:县水利局、相关乡镇。

       (5)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

       ①建设任务:对黄寺岗镇白露河村、传流店乡陈营村、江家集镇何集村等贫困村为主的杜大塘、黄大庄、联合、汪桥、王寨、小胡桥六座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

       ②资金安排:拟安排中央资金1168万元。

       ③时间进度:2018年10月15日完成招投标,2018年10月30日开工建设,2019年5月30日前完工验收。

       ④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可改善项目区5052户21228人(贫困人口1010户4546人)防洪灌溉条件、提高水库防洪能力,增强脱贫增收效果。

       ⑤责任单位:县水利局、相关乡镇。

       (6)贫困村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①建设任务:主要对坡耕地较多、水土流失较严重、贫困人口集中的区域,搞好坡耕地整治,有效遏制区域内水土流失,有利于发展特色产业,示范作用明显。

       ②资金安排:拟安排中央资金845.34万元。

       ③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5月18日前完成招投标,2018年6月20日开工建设,2018年12月30日前完工验收。

       ④绩效目标:覆盖项目区内贫困人口860户2700人,使其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有效改善。

       ⑤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7)白露河及支流水闸维修工程项目

       ①建设任务:拟对白露河流域因年久失修、闸门启闭困难和漏水严重的25座水闸进行维修改造。

       ②资金安排:拟安排省级资金170.529万元。

       ③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10月10日开工建设,2018年11月30日前完工验收。

       ④绩效目标:实施水闸维修改造工程,使白露河流域沿线乡镇水闸排涝灌溉标准得到明显提高,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⑤责任单位:县水利局、相关乡镇。

       (8)邓店橡胶坝枢纽工程除险加固项目

       ①建设任务:在邓店橡胶坝枢纽工程实施除险加固项目,确保灌区内8万亩农田农业灌溉和粮食生产安全,促进项目区包括贫困人口在内的群众增收脱贫。

       ②资金安排:拟安排中央资金930.27万元。

       ③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3月15日完成招投标,2018年4月1日开工建设,2018年9月30日前完工,2018年10月20日验收。

       ④绩效目标:项目区内24218户108980人(贫困人口3608户14434人)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有效改善。

       ⑤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3.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①建设任务:在黄岗、仁和、白店三个乡镇集中连片的贫困村建设高产稳产粮田2.5万亩。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开挖整修大塘、新建电灌站、新增变压器、整修硬化渠道、新建各类水工建筑物;新修4-4.5米宽C25砼生产生活道路;设置各类标志牌等。

       ②资金安排:拟安排中央资金3750万元。

       ③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5月31日完成招投标,2018年6月10日开工建设,2018年9月30日完工,2018年10月15日验收结束。

       ④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将改善项目区生产生活条件,促进5735户24086名群众增产增收。

       ⑤责任单位:县发改委、相关乡镇。

       4.农村饮水安全项目

       ①建设任务:切实解决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安全饮水问题。其中取水水源工程、铺设主支管网到全县所有贫困村村组居民集中处,拟投入资金4500万元;自来水入户安装(包括非贫困村贫困人口,由卫计部门对区域取水点进行水质检测,对水质达标的贫困户自备井取水进行补贴;对水质不达标的贫困户安装水质净化设备进行取水),拟投入资金1000万元,实现全县贫困户全部通安全饮用水。

       ②资金安排:拟安排中央资金5500万元。

       ③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5月31日完成招投标,2018年6月10日开工建设,2018年9月30日完工、2018年10月5日验收。

       ④绩效目标:覆盖全县23个乡镇(场)、办事处、产业集聚区、1个国营农场,计划受益贫困人口22491户80833人。通过水源改造、管网延伸、入户安装等工程措施,解决贫困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

       ⑤责任单位:县水利局、相关乡镇。

       5.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①建设任务:按照县政府〔2017〕14号常务会议纪要要求,对全县194个行政村(安排过类似项目的村除外;不含办事处社区;含黄湖农场2个村)每村补贴10万元,主要用于人居环境改善“五大”工程硬件建设,以“文明新风进农家、扶贫扶志应先行”为抓手,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快我县脱贫攻坚和美丽乡村建设步伐。

       ②资金安排:拟安排县级资金1940万元。

       ③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5月1日开工建设,2018年9月30日完工。

       ④绩效目标: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达到“三无三有两通”(无垃圾乱丢、无杂物乱放、无污水乱流,有队伍、有机制、有氛围,通电、通车)标准,实现全县农村环境面貌显著改观,群众精神风貌明显提升。

       ⑤责任单位: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6.危房改造项目

       ①建设任务:2017年我县实际完成“四类”户危房改造1160户,有220户的危改补助资金缺口,按当年户均补贴1.54万元的标准,需补助资金338.8万元;2018年全县共排查出需维修、重建的“四类”困难户住房2190户,按户均补助1.7万元标准,需补助资金3722.4万元;对排查出的非四类1510户确需维修、重建的,户均补贴1万元标准,补助资金1510万元;以上三项拟安排资金5571.2万元。为确保我县今年如期脱贫,切实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县住建局和各乡镇(场)等相关单位均需加力推进,确保按时间节点要求完工验收。

       ②资金安排:拟安排中央资金5571.2万元。

       ③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4月20日开工建设,2018年9月30日前完工,2018年10月底验收完成。

       ④绩效目标:确保贫困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摆脱存在安全隐患的居住环境,改善生活条件。

       ⑤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各乡镇(场)等相关单位。

       7.驻村第一书记项目

       ①建设任务:3个省派第一书记村,每村拟安排55万元;8个市派第一书记村,每村拟安排20万元。主要任务是改善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条件,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

       ②资金安排:拟安排省级资金165万元、市级资金160万元。

       ③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4月30日开工建设,2018年9月30日完工,2018年10月15日验收完成。

       ④绩效目标:改善省、市派驻第一书记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条件,拓展村集体经济发展渠道。

       ⑤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相关乡镇。

       8.耕地质量保护提升项目

       ①建设任务:在魏岗、隆古两个乡集中连片的贫困村,建设两个万亩以上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及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

       ②资金安排:拟安排省级资金185万元。

       ③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4月20日开工建设,2018年9月30日完工,2018年10月15日完成验收。

       ④绩效目标:集成推广耕地质量提升和化肥减量增效技术,减少不合理化肥投入,提升耕地质量水平,加快形成农业绿色发展方式,促进3968户176000人群众粮食增产增收和生态环境安全。

       ⑤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相关乡镇。

       (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共12项9447.398万元)

       2018年公共服务设施项目计划投资9447.398万元,其中拟使用省级资金8918.698万元、县级资金528.7万元。

       1.生命安保工程

       ①建设任务:结合“平安公路”和“四好农村路”创建活动,全力推进全县17个乡镇(场)83个贫困村,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实施。主要建设内容为农村公路增设波形护栏、交通标志、道口标柱/示警桩、防撞桶以及施画路面标线等。

       ②资金安排:拟安排省级资金700万元。

       ③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5月31日完成招投标,2018年6月10日开工建设,2018年9月30日完工,2018年10月15日完工验收。

       ④绩效目标:加大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保证95630户416685人(贫困人口22491户80833人)出行安全。

       ⑤责任单位:县交通局、相关乡镇。

       2.村村通班车项目

       ①建设任务:对农村公路行政村通班车补贴资金373.5万元;行政村村委或小学设立站牌150个,计划投资45万元。

       ②资金安排:拟安排省级资金418.5万元。

       ③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5月31日完成招投标,2018年6月10日开工建设,2018年9月30日完工,2018年10月15日完成验收。

       ④绩效目标:加快客运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客运网络,优化运力结构,提高行政村客运通达深度,提升客运服务水平,推进贫困村客运快速、有序、健康发展。

       ⑤责任单位:县交通局、相关乡镇。

       3.贫困人口轻度慢性病专项救助

       ①建设任务:依据《潢川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轻度慢性病专项救助实施方案》,对全县约1.05万人患高血压等10类轻度慢性病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门诊救助。

       ②资金安排:拟安排省级资金1000万元。

       ③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4月25日开展此项工作,2018年12月30日验收。

       ④绩效目标:高效推进建档立卡1.05万贫困人口轻度慢性病专项救助工作,精准实施医疗救助,减轻患者费用负担,探索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实际问题,助推全县实现脱贫目标。

       ⑤责任单位:县卫计委、相关乡镇。

       4.健康医疗保险补助

       ①建设任务:实现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覆盖,健康医疗保险200元/人、意外伤害保险30元/人标准全覆盖,做到“四个明确”,即:要明确补贴范围、补贴标准、补贴年限、时间节点,做到“应保尽保”。

       ②资金安排:拟安排省级资金1300万元。

       ③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4月25日开展此项工作,2018年12月30日验收。

       ④绩效目标:高效推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2491户80833人健康医疗和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工作,不断提升健康扶贫的保障能力。

       ⑤责任单位:县卫计委、县人寿保险公司。

       5.医疗保险补助

       ①建设任务:实现2017、2018两年度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补助保费每人每年30元/人,积极推进医疗保险补贴工作。

       ②资金安排:拟安排省级资金457.398万元。

       ③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4月25日开展此项工作,2018年10月30日完成。

       ④绩效目标:减轻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险负担。

       ⑤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6.爱心保健箱购置发放

       ①建设任务:用于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健康扶贫爱心保健箱的购置及保健箱内常见病、度发病的药品配备和宣传手册的配发。

       ②资金安排:拟安排省级资金260万元。

       ③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4月25日开展此项工作,2018年8月30日完成。

       ④绩效目标:实现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22491户健康药箱发放全覆盖,提高我县贫困人口保健水平。

       ⑤责任单位:县卫计委。

       7.贫困村医疗室建设项目

       ①建设任务:用于两个贫困村没有村级卫生室建设的补助资金,每个村达标建设验收后补助资金10万元。

       ②资金安排:拟安排省级资金20万元。

       ③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4月30日开展此项工作,2018年9月30日完工。

       ④绩效目标: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条件,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受益1430户6149人。

       ⑤责任单位:县卫计委、相关乡镇。

       8.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①建设任务:对全县未安排过类似项目且积极要求建设的行政村进行补助。按照“七个一”建设内容,即一个文化活动广场、一个文化活动室、一个简易舞台、一套宣传栏、一套文化器材、一套广播器材、一套体育设施。全部新建的,每村最多不超过28万元,改扩建的据实补贴,资金不足部分待下年度予以补助。

       ②资金安排:拟安排省级资金2900万元。

       ③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4月30日开工建设,2018年11月30日完工。

       ④绩效目标:使96764户406085人公共文化服务切实加强,文明程度素质明显提高,在促进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⑤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县体育服务中心、相关乡镇。

       9.村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

       ①建设任务:对全县未实施过新建、改建的村级组织阵地,新建的每村补助不超过15万元,改建的每村补助不超过10万元。按照上级规定的“三化一开放”标准进行改造提升,并与便民服务大厅、文化活动室及新农村建设等有机结合,合理布局,统筹规划,以确保方便群众办事。

       ②资金安排:拟安排县级资金400万元。

       ③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4月30日开工建设,2018年10月30日完工。

       ④绩效目标 :实现32个贫困村18610户59230人(其中:贫困人口1523户4873人)村级组织活动有阵地、有提升。

       ⑤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相关乡镇。

       10.教育扶贫全覆盖

       ①建设任务:对《河南省教育脱贫专项方案》未覆盖到的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校学生11070人进行助学补贴,资助标准:1.学前教育阶段,补助每生每年保教费和生活补助费500元。2.义务教育阶段,补助非寄宿小学生每生每年500元生活费;补助非寄宿初中生每生每年625元生活费。

       ②资金安排:拟安排省级资金600万元。

       ③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4月30日开展此项工作,2018年9月30日完工。

       ④绩效目标: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学生11070人全覆盖的保障和资助政策,确保不让一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因贫失学。

       ⑤责任单位:县教体局、相关乡镇。

       11.科普LED显示屏安装项目

       ①建设任务:对39个贫困村(贫困村中已安装45个的除外)安装科普LED显示屏,通过数字化科普服务总控平台,面向广大农村公众播放科普节目,将数字科普村村通信号与LED大显示屏相结合,使农民了解更多的知识信息。

       ②资金安排:拟安排县级资金128.7万元。

       ③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5月31日完成招投标,2018年6月1日开工建设,2018年8月30日完工。

       ④绩效目标:实现39个贫困村25350户109000人(其中:贫困人口9876户37529人)将最新的政策和农业科技知识等尽快传给农民群众,有利于提高农民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和科技水平,推动农村文明程度提升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⑤责任单位:县科学技术协会、相关乡镇。

       12.建档立卡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

       ①建设任务:实现全县建档立卡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全覆盖,助力残疾人脱贫攻坚,确保贫困残疾人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两扩面”目标。改造内容参照省残联和省住建厅联合印发的《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手册》要求,残疾人家庭自主聘请专业人员施工费用;需要配置相关器材或辅助器具的费用。

       ②资金安排:拟安排省级资金1262.8万元。

       ③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4月25日开展此项工作,2018年10月30日完工。

       ④绩效目标:通过实施3608户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改善残疾人居家环境,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适度解放重度残疾人家庭生产力,为残疾人实现脱贫创造条件。

       ⑤责任单位:县残联、各乡镇(场)、办事处。

       (三)产业发展类项目(共11项13206.5万元)

       2018年产业发展类项目计划投资13206.5万元,其中计划使用省级资金6726.5万元、市级资金600万元、县级资金5880万元。

       1.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项目

       ①建设任务:对74个贫困村(安排过省级集体经济项目的贫困村除外),每个村增加10万元;对194个(含黄湖农场2个村)非贫困村每村投入20万元,用于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的资本金。提高村级集体经济资产和资源利用效率,实现村集体经济资产和资源保值增值。

       ②资金安排:拟安排省级资金740万元、县级资金3880万元。

       ③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5月5日开展此项工作,2018年7月30日完工。

       ④绩效目标:通过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夯实村集体的物质基础,逐步提高村“三委”为民办实事的实力和为群众服务的水平。

       ⑤责任单位:各乡镇(场)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街道办事处。

       2.到户增收项目

       ①建设任务:扶持全县“产业+金融”未覆盖到的1500个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现代农业、温棚蔬菜、瓜果花木种植、食用菌栽培、水产养殖、农副产品加工等脱贫增收项目。

       ②资金安排:拟安排省级资金750万元。

       ③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9月15日开展此项工作,2018年10月30日完工。

       ④绩效目标:对有特色产业基础的贫困村,发展现代农业、果疏花木等种植、畜禽及水产品养殖、特色农产品加工等特色产业,实现全县“产业+金融”不能全覆盖的贫困户1500户增收脱贫。

       ⑤责任单位:县扶贫办、相关乡镇。

       3.多彩田园项目

       ①建设任务:推动10个有产业发展基础的贫困村的群众融入产业链条,每村补助10万元,促使尽快形成集现代农业、农产品加工、服务业等三产融合的综合产业扶贫体系。

       ②资金安排:拟安排市级资金100万元。

       ③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9月10日开展此项工作,2018年11月30日完工。

       ④绩效目标:推进相关贫困村种植、养殖等特色产业发展,促进当地贫困群众2405户9623人增收致富。

       ⑤责任单位:县委农办、相关乡镇。

       4.支持深度贫困村发展项目

       ①建设任务:重点对我县15个深度贫困村,每村安排20万元,在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发展增收致富产业、培育壮大集体经济等方面进行支持。

       ②资金安排:拟安排市级资金300万元。

       ③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9月10日开展此项工作,2018年11月30日完工。

       ④绩效目标:改善贫困群众3798户14434人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加快村集体经济发展。

       ⑤责任单位:县扶贫办、相关乡镇。

       5.“巧媳妇+”脱贫行动项目

       ①建设任务:坚持“政府主导、妇联协调、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新建巧媳妇基地或站点,让20岁--60岁有劳动能力的农村留守妇女尽可能在家门口就业,带动建档立卡适龄妇女就业增收脱贫。

       ②资金安排:拟安排市级资金200万元。

       ③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9月20日开展此项工作,2018年12月30日完工。

       ④绩效目标:推进“巧媳妇+”脱贫行动,引导贫困妇女就近灵活就业,实现稳定增收脱贫。

       ⑤责任单位:县妇联会、相关乡镇。

       6.“产业+金融”扶贫贷款担保费

       ①建设任务:为全县符合条件且已实施过“产业+金融”扶贫贷款的14475个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贷款5万元,总贷款额7.2375亿元提供担保。

       ②资金安排:拟安排省级资金1447.5万元。

       ③费用标准:按贷款总额的2%计算担保费。

       ④绩效目标:实现“产业+金融”到户增收贫困人口全覆盖,帮助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获得稳定收益,保证“产业+金融”扶贫多方共赢,扶持贫困户发展特色种植、养殖及农副产品加工等产业发展,稳定实现增收脱贫。

       ⑤时间进度:2018年9月底前完成。

       ⑥责任单位:潢川信和担保有限公司。

       7.扶贫贷款贴息及风险补偿金

       ①建设任务:用于全县脱贫攻坚规划产业发展的扶贫贷款贴息及风险补偿金等。其中:增补风险补偿金2000万元;对贫困户扶贫贷款,按基准利率进行财政年度贴息2915万元(资金不足部分待调整增补)。

       ②资金安排:拟安排省级资金2915万元、县级资金2000万元。

       ③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4月25日开展此项工作,2018年12月30日完工。

       ④绩效目标:实现全县“产业+金融”贫困人口20991户75442人受益,帮助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及企业(合作社)发展种植、养殖及农副产品加工等项目,稳定实现增收脱贫。

       ⑤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县扶贫办及相关金融机构。

       8.扶贫培训计划

       ①建设任务:由人社、农业、民政、教育等部门实施贫困人口职业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

       ②资金安排:拟安排省级资金310万元。

       ③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4月25日开展此项工作,2018年12月30日完成。

       ④绩效目标:实现贫困人口3506名培训对象掌握一门实用技术,为脱贫保障提供技术支撑。

       ⑤责任单位:县人社局、相关部门及乡镇。

       9.水稻保险费用

       ①建设任务:按照“政府主导、商业运作、农民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对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水稻保险全覆盖。

       ②资金安排:拟安排省级资金150万元。

       ③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4月25日开展此项工作,2018年10月30日完成。

       ④绩效目标:增强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22491户80833人抗风险能力,促进贫困群众收入持续稳步增长。

       ⑤责任单位:中原农险潢川支公司。

       10.水产技术推广补助项目

       ①建设任务:用于养殖新技术推广、水产养殖疾病的防治及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饲料补贴等。建立和完善渔业病害测报和防控体系,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为养殖户排忧解难。

       ②资金安排:拟安排省级资金160万元。

       ③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4月25日开展此项工作,2018年10月30日完工。

       ④绩效目标:通过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与建设补助项目的实施,切实保证水产推广体系的有效运行,确保贫困户1980户持续增收。

       ⑤责任单位:县水产局。

       11.支持贫困户小龙虾养殖奖补项目

       ①建设任务:为发展壮大全县小龙虾养殖产业,拟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自养的,每亩给予400元一次性补助;对企(社)帮户养的,筛选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龙头企业或合作社,按其带动贫困户养殖亩数,由县发投公司担保,提供每亩1000元的小龙虾养殖贷款,期限一年,分别给予企业(合作社)和贫困户每亩100元补助,并给予县发投公司贷款额2%的担保费。初步测算全县企(社)帮户养亩数2000亩左右,需补助资金44万元;对带动一名贫困户劳动力到养殖基地、合作社务工,且年收入达到15000元的给予养殖基地、合作社一次性3000元/名的补助。

       ②资金安排:拟安排省级资金254万元。

       ③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4月25日开展此项工作,2018年10月30日完工。

       ④绩效目标:通过小龙虾养殖技术推广与建设补助项目的实施,切实保证全县小龙虾养殖推广体系的有效运行,确保贫困户6350户持续增收。

       ⑤责任单位:县水产局、相关乡镇。

       五、部门分工

       1.各乡镇要按照“5个办法”、“5个方案”、“5个专案’要求,加大贫困乡(镇)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围绕生产发展和脱贫产业发展,制定脱贫攻坚年度计划和具体项目实施计划。在各乡镇申报村级脱贫攻坚项目的基础上,由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统一组织各专项组,对照贫困村和贫困县退出标准,对各乡镇申报的项目库建设内容、建设标准以及项目安排的合理性进行综合筛选评审,确保统筹整合资金项目安排精准。

       2.在项目实施管理上实行主管部门负责制。涉及基础设施建设及产业扶持等项目,原则上由县相应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一些零星、分散的小项目也可由相关乡镇实施。项目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必须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审核备案后组织实施并跟踪问效。

       3.项目主管部门要及时制定具体项目实施方案,属政府采购类项目积极做好前期工作,按程序优选勘察设计单位,尽快完成投资评审和招投标工作,督促中标单位及时进场施工。属“先建后补”类项目,相关部门也需及时向县脱指报备实施方案并指导项目所属乡镇优质高效实施。

       4.各项目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扶贫项目公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验收审计制等制度,让项目实施在阳光下运行。县监察局、财政局、扶贫办、发改委等相关部门,负责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在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方面,应按要求实行项目财政投资评审制;适合“先建后补”项目,也需按要求进行预算评审和第三方参与核算,杜绝跑冒滴漏等不良现象发生,确保扶贫资金使用安全。对挤占、挪用、骗取扶贫资金等行为,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六、资金使用操作程序

       按照《关于加强扶贫项目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的意见》(豫脱贫组〔2017〕34号)、《关于加快扶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的具体措施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7〕154号)等文件要求,为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拟采取以下措施:

       (一)统筹程序

       1.建立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审查确定年度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方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县统筹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做好脱贫攻坚项目储备,承担整合资金项目的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年度考核等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负责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规划及专项规划,实现与脱贫攻坚规划的有效衔接。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整合及资金监管,县扶贫办负责项目资金分配及项目实施的跟踪问效。

       2.县整合办根据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编制的年度脱贫攻坚计划和资金需求额度,确定本年度涉农资金整合规模。坚持“六个精准”和“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规划跟着脱贫目标走、目标跟着脱贫对象走”的原则,以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促进贫困乡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项目资金整合的综合效益。

       3.按照“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和规划引领、项目支撑、集中投入等要求,紧紧围绕全县特色主导产业,针对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环节和脱贫攻坚重点领域,加大推进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工作力度,避免资金使用“碎片化”。

       (二)拨付程序

       1.对已纳入实施方案的项目,财政评审机构要及时组织力量集中批量进行评审,限时办结。对零星、分散的扶贫项目投资预算(扶贫资金预算投资额20万元以下),可由项目主管部门或乡(镇)审定,财政部门不再进行预算评审。

       2.扶贫项目工程招标限额标准执行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100万元的限额标准。对单项合同估算价100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要根据项目特点和加快扶贫项目实施进度的要求,依法灵活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等非招标采购方式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对扶贫项目的货物或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50万元以下可不进行公开招标,依法灵活采用其他政府采购程序。对于扶贫项目货物或服务采购额低于5万元的,可不再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由部门或乡(镇)自行采购。

       3.对已签订施工合同的扶贫项目,要根据合同约定及时拨付30%预付款。要加快工程进度款拨付,项目主管部门或乡(镇)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报账拨款申请资料要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向财政部门申请报账拨款。暂不具备报账条件的,经项目主管部门或乡(镇)对项目建设进度确认并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可按照比工程实际进度低10%的比例拨付工程款。认真执行工程质保金留置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的规定。

       (三)报账程序

       1.项目完工后,审计机关或第三方审计机构要及时跟进完工项目的结算、决算审计。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但尚未进行结算、决算审计的扶贫项目,建设单位凭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可按工程款的80%申请拨款,竣工结算、决算审定后支付除质保金外的剩余资金。

       2.所有统筹整合的资金项目,必须纳入年度脱贫攻坚计划进行项目安排,项目主管部门要做到项目成熟一个,及时批复实施一个,并加快办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手续,审核和完善报账资料,对报账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及时拨付项目资金,确保不出现资金滞留问题。

       七、监管措施

       1.县脱贫攻坚指挥部要建立相关部门广泛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制定对贫困村、贫困人口倾斜的相关支持政策,加强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使用管理。要建立脱贫项目攻坚制度,每半个月召开一次项目推进会通报项目实施进度,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2.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脱贫攻坚规划要求及时调整完善相关专项规划,实现部门专项规划与脱贫攻坚规划的有效衔接,切实保障完成脱贫攻坚任务。部门专项规划与脱贫攻坚规划不一致的,应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准。

       3.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情况等,并实行扶贫项目行政村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要把履行监管职责、统筹整合资金使用绩效纳入相关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项目推进不力、按规定时间节点完不成任务,被上级暗访巡查、核查评估、督导检查通报的和影响全县脱贫成效的,要依据《潢川县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严肃追责。

       4.县政府将对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建立以脱贫攻坚为导向,以资金规范使用为重点的绩效考评体系,设置考评指标,规范考评程序,充分发挥绩效考评的激励导向作用。考核结果以脱贫攻坚指挥部名义予以通报。

       本方案可根据《潢川县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入库项目》实施情况及其他相关内容据实适时调整。

       附件:潢川县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扶贫项目明细表.xls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30日印发

编辑: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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