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政办〔2017〕81号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潢川县政府办公室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年09月20日 来源:政府办

潢政办〔2017〕81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潢川县政府办公室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办属各科室: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平时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人社〔2017〕6号)、《关于印发<信阳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信人社〔2017〕28号)文件精神和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通知》(潢人社〔2017〕58号)的要求,现将《潢川县政府办公室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1日

  

 

潢川县政府办公室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

 

为加强公务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客观准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促进勤政廉政,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根据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通知》(潢人社〔2017〕58号)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现就办公室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考核对象和原则

平时考核的对象是办公室科级及以下在职公务员及县旅游外侨办公务员。

平时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简便易行的原则。

二、考核工作组织领导

成立县政府办公室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委员会,考核委员会在县政府机关党总支、政府办公室支部领导下,负责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任:陈功江(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李世成(办公室副主任

王保峰(办公室副主任)

 斌(办公室副主任)

 杰(办公室副主任)

卢世超 (纪检组长)

 员: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人事室负责。

三、考核的内容和指标

(一) 平时考核的内容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及时记录公务员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日常工作表现,重点评价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等情况。

(二) 平时考核指标由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构成。共性指标主要包括政治品质、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政治学习、出勤情况。个性指标主要包括完成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三) 具体个性指标的设置,由各各科室根据每位同志职位职责要求、工作特点和业务工作标准,分级分类细化、量化考核指标,要突出导向性、可比性和可行性,建立符合不同类别、不同层级、不同岗位干部特点的平时考核个性指标评价体系。

四、平时考核的实施步骤

(一)制定平时考核指标

各科室应根据干部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 将工作任务逐级分解,确定每名干部的平时考核指标,采取量化的办法进行,共性指标权重占30%,个性指标占70%。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以及出勤情况。

(二)平时考核的程序

平时考核推行周记实、月考核、季审定的方法。即:被考核人每周要对个人工作进行记实;分管领导每月依据周记实情况进行审核评鉴,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每季度末确定本单位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平时考核结果分为好、良好、一般和差四个等次。本单位 “好”等次人数应控制在参加考核人数的40%以内。

1.周记实。每周末,被考核人以工作周记的形式,将当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数量、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小结记录在河南省公务员平时考核信息系统,可选择周记和日记两种方式。

2.月考核。 每月初5日内,由分管领导在河南省公务员平时考核信息系统内对被考核人上月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目标)和重点工作、出勤等情况进行评鉴,写出考核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分管领导的月度考核审定,由主要领导在河南省公务员平时考核信息系统对其写出考核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3.季审定。每季度终了10日内,分管领导将上季度考核人的平时考核等次建议通过河南省公务员平时考核信息系统内交办到人事室,由人事室提请县政府办公室平时考核工 作委员会审核当季每个月的平时考核评语和考核等次,确定考核结果。

4.公示。办公室将采取适当形式将季度考核结果在河南省公务员平时考核信息系统内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3个工作日。

5.汇总备案。每季度末人事室将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汇总整理后在季度终了10日内通过河南省公务员平时考核信息系统报县公务员局备案。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作为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 教育培训、奖励惩戒、解除处分的重要依据。

(二)平时考核结果是年度考核确定等次的基础和依据。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的人选应当在年度平时考核获得“好”等次较多,且无“一般”、“差”等次的公务员中产生。

(三)对平时考核结果为“好”和“良好”等次的公务员,给予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对平时考核中被确定为”一般”、 “差”等次的人员,分管领导要及时提醒,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

六、相关事宜

(一) 新录用公务员、军转干部在15日及以前报到的,当月参加平时考核,确定等次;15日以后报到的,从次月起参加平时考核。即将退休人员在退休当月参加平时考核。

(二) 单位派出挂职、援疆、驻村、外借、外出学习 (培训)的公务员,由所在乡镇级以上机关提出考评评语和考核等次建议,由办公室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并向县公务员局备案;县政府办派驻信访窗口、创建办和扶贫办等单位的公务员,由县政府办确定考核等次并向县公务员局备案。

(三) 考核周期内病事假超过12个工作日的,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公务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平时考核等次;年度内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公务员,参照年度考核有关规定办理。

(四) 对没有按进度完成年度培训任务(即未按进度完成网络培训及线下培训任务),平时考核不得确定为“好”等次;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平时考核的公务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考核结果为“差”等次。

(五) 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 各科室和旅游外侨办要认真贯彻落实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按方案规定的内容、程序、步骤、时间等要求,抓好本部门的平时考核工作,及时记录干部日常表现,准确掌握第一手资料;认真阅读河南省公务员平时考核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及时熟悉、规范使用此系统做好公务员平时考核各项工作;提高平时考核工作效率和水平,加强平时考核结果的综合分析,根据平时考核结果,优化人员部署和人员配置,改进工作方法,推动工作落实。

七、有关情况说明

(一) 个人周工作记实请从2017年4月1日开始补充填写,可选择按日或按周录入。

(二) 分管领导请于每季度末3日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分管人员上季度内各月的评鉴工作。

本方案从2017年4月1日起施行,由县政府办公室人事室负责解释。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3日印发

 

编辑: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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