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政办〔2010〕14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0年潢川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县农机局《2010年潢川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确保这一惠民政策及时、规范地执行到位。
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2010年潢川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
工作实施方案
(县农机局 二○一○年
为认真做好201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实施工作,不断改善我县农机装备结构、提高农机化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根据河南省财政厅、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下达《201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豫财农[2010]31号)要求,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补贴政策的引导效应,规范购机补贴程序,实现阳光操作,结合当前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补贴范围
补贴机具的范围根据省、市农机部门对我市水稻主产区要重点推广和发展水稻机械化育插秧的要求,结合我县近几年农户购买补贴收割机为主,目前已基本实现小麦、水稻机械化收获的实际情况,依据《2010年河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种类范围》,本着突出重点、兼顾区域特色的原则,具体补贴:水稻插秧机、播种机、水稻育秧硬盘、大中型拖拉机、手扶拖拉机、植保机械、收割机械。
二、补贴对象
潢川县农民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购置补贴范围内的农机具均享受补贴政策。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可以优先享受补贴政策。
三、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指标分配的原则和依据
1、全县各乡镇、办事处水稻、小麦的种植面积;
2、2010年全县农民申请购置农机具调查情况;
3、近几年来各乡镇、办事处农机具购置情况;
4、近几年来各乡镇、办事处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
四、申请购置提供资料:
1、辖区内农民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三张)和户口本;
2、申报所购机具的足够资金;
3、08年以来没有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户(农机合作社社员不受此限制);
4、本人的近期免冠一寸彩照8张。
五、申报和办理程序
(一)申请购机、初审和审核:一户农民年度内享受补贴的购机数量不超过一台。农民和农机服务组织购置补贴机具,须向所在村提出购机申请,村级初审后向所在乡镇、办事处申报。乡镇、办事处根据村级申报,确定享受对象,向农机局进行申报。县农机局对乡镇、办事处申报的对象进行复核和认定。
(二)公示补贴对象:各乡镇、办事处将县农机局复核审定后的购机户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为3天。
(三)办理补贴手续:对确定享受补贴的对象,县农机局及时与其签订购机补贴协议,购机户凭购机协议与供货企业协商供货事宜,并在规定时间内办好有关手续后发机。享受补贴购置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应及时在县农机监理站办理挂牌建档手续,其它机具喷号、照像建档备案。
六、时间安排
根据市农机局安排,为了不误农时,插秧机具的补贴工作已于
第一阶段:宣传准备阶段(即日起至
第二阶段:申请、初审和审核阶段(
第三阶段:公示阶段(
第四阶段:办理相关手续阶段(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机局成立购机补贴领导小组,局长刘文思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和局属二级机构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县农机局副局长王天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各乡镇、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做好本乡镇、办事处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二)广泛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强购机补贴的宣传工作,让农民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产品目录、标准和申请程序。县农机局及各乡镇、办事处要充分利用广播、有线电视、黑板报、标语等方式进行宣传。要做好购机手续、补贴目录相关信息的咨询解答工作,充分尊重农民选择权。同时,要向农民讲清,购机补贴不是普惠制,享受补贴有先有后,做好说服工作。
(三)规范工作程序。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完善制度,规范操作,严格管理。享受补贴购买的农机具,二年内不得出卖或转让。要搞好补贴项目的信息档案管理,指定专人及时做好项目档案信息的采集、登录、报送工作。
(四)建立监督机制。落实县、乡两级工作责任制,完善工作措施,严格工作纪律,加强工作监督。县农机局已经成立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监督组,由局纪检组长宋士军任组长,总支委员李榛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监督电话:0376-3931085。各乡镇、办事处也要建立相应的督察组织,确保购机补贴工作阳光操作,规范有序,并严格按照县监察局潢监[2010]14号文件要求执行。
附:
潢川县各乡镇办事处农用机械购机
补贴资金指导性意见分配表
乡、镇、办事处 | 补贴资金 (万元) | 备 注 |
付店镇 | 9 | 1、各乡、镇补贴资金主要用于补贴拖拉机;其次是收割机和手扶拖拉机。收割机原则上只补全喂入机械,用于补贴手扶拖拉机的资金原则上不超过资金的10%,南部乡镇可适当放宽比例。 2、补贴对象应优先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和土地流转承包经营的组织及个人。 3、各乡镇的补贴资金只针对本辖区的农户和农机合作组织。 4、今年上级下达我县的补贴资金总计:510万元。根据省、市要求,补贴资金重点用于推广机械化育、插秧机械的补贴。结合我县实际,补贴资金补贴机具的资金分配是:(1)、用于插秧机械的补贴金额:300万元(已分配到全县农机合作社);(2)、用于拖拉机、收割机、手扶拖拉机的补贴金额:180万元(详见此表);(3)、用于植保机械补贴金额:20万元(由农机局对全县所需用户办理);(4)、用于机械化育秧、播种机补贴金额:10万元(由农机局对全县有条件实施工厂化育秧的农机合作社办理)。 5、各乡、镇务必从补贴资金中购买一台插秧机,以推广机械化插秧。 6、关于补贴机具的补贴标准请在网上百度搜索(河南省201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 |
隆古乡 | 8 | |
魏岗乡 | 12 | |
来龙乡 | 10 | |
踅孜镇 | 9 | |
上油岗乡 | 9 | |
谈店乡 | 12 | |
黄湖农场 | 4 | |
桃林镇 | 8 | |
黄岗镇 | 8 | |
伞陂镇 | 9 | |
张集乡 | 8 | |
江集镇 | 8 | |
传店乡 | 8 | |
白店乡 | 9 | |
双柳镇 | 8 | |
仁和镇 | 7 | |
卜集镇 | 6 | |
春申办事处 | 8 | |
定城办事处 | 8 | |
弋阳办事处 | 6 | |
老城办事处 | 6 | |
合 计 | 180 |
编辑:余江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