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政办〔2009〕13号;;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强化服务保障全面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的通知

2015年05月21日 来源:

潢政办〔200913

 

潢川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强化服务保障全面推进公安

信息化建设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实施“科技强警”战略,提高公安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推进平安、和谐、魅力潢川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河南省信息化条例》、《河南省公安厅关于全力推进全省公安信息化工作的意见》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和2009年全县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公安信息化建设工作实际,并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充分认识公安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担负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社会信息化趋势和社会治安形势变化,信息化手段在公安机关决策指挥、破案打击、治安防控、执法服务和队伍管理等各项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全面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不仅是全面提升公安工作水平、增强公安队伍战斗力的重要手段,也是建设和谐社会、惠及百姓民生的重要基础工程。为此,全县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

二、公安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思路、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公安部“金盾工程”二期建设工作目标,立足潢川实际,努力破解信息化基础薄弱、计算机操作技能不高、整体应用能力偏低的“三大难题”,加大整合社会信息资源,全力推进公安信息化全警普及和深度应用;完善网络、安全管理体系等信息化基础设施,改善运行支撑环境;配合上级公安机关完善重点应用信息系统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为公安信息化建设提供强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工作目标:全面开展“金盾工程”二期建设,扩展完善各类实战急需的应用系统,提高广大公安民警的信息化应用技能,推动信息化在公安实战中的全面应用,实现80%以上的公安业务工作网上流程化运作;积极构建“全警上网、全警采集、全警录入、全警共享”的公安信息化应用格局。同时,进一步完善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功能,加大信息资源整合力度,实现纵向贯通、横向集成、互联互通、高效共享,切实提高实战效益;进一步促进网上办公、网上办案、网上布控、网上审批、网上执法监督、网上考核等应用,切实发挥已建系统的效益。使工作呈请、工作审批、案件审核、文书制作等实现网上流转,缩短办事时效,降低警务成本,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和为民服务水平;发挥信息预警、信息布控、信息促防的重要作用,提高维护社会治安稳定能力;大力开展网上作战,以网上分析、网上研判、网上碰撞比对等方式方法,拓展侦查破案途径,主动发现破案线索,创新“传统作战”与“网上作战”相互促进的侦察办案新模式,真正提升公安队伍的核心战斗力,切实增强公安机关维护国家安全、稳定社会治安局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工作重点:完善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全县公安网用计算机“一机两用”监控系统注册率必须达到100%,公安民警无网上违规行为。至2009年底,全县公安民警配备PKI/PMI数字证书达100%,每个数字证书月平均使用次数要达到10次以上。安全警务通的配备率达到90%以上,警务通使用每月不少于2次;百名公安民警拥有联网计算机的数量达100台以上。狠抓信息化应用技能普及,以OA警务办公系统、派出所综合信息系统和网络执法与监督系统的推广运用为突破口,强力推进公安信息化应用。按照《潢川县公安局警务信息综合平台应用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坚持以“岗位练兵为主、专业培训为辅”的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认真组织好全县公安机关信息化应用培训工作。

(三)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实施的原则。二是坚持边建设、边应用、边完善的原则。三是坚持围绕服务基层、服务一线、服务实战的原则。四是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的原则。五是坚持党政领导、借力社会的原则。

三、切实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的服务保障机制建设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公安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健全领导机制,加强对公安信息化建设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公安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郭振萍担任,彭长海任副组长,县公安局、发改委、财政局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具体做好规划管理、政策研究、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等工作。相关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能各司其责。县发改委负责将信息化建设纳入全县统一规划,按照省、市资金投向的有关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向省、市发改委反映情况,加强上下对接,及时帮助解决公安信息化建设中的实际问题困难;县财政局负责公安信息化建设的资金保障工作,并监督公安信息化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县人事局要统筹规划,配合市人事局做好在选拔、招录、使用、培训、职级待遇上对公安信息化技术人才实行倾斜;县公安局负责研究提出公安信息化发展的对策措施,并对信息化应用组织实施,全面提升公安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广播电视、移动、电信、联通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信息化工作,形成促进公安信息化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全力支持公安信息化建设。一是将公安信息化建设纳入财政预算。财政部门要把公安信息系统的建设经费、运行管理维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制定相关的标准予以保障。从今年起,对于中央和省财政安排的公安部门补助专款,财政部门要优先用于公安信息化建设。二是加大投入力度。要集中资金优先保证公安机关基础性、实战性、全局性和见效快的项目建设。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根据公安信息化建设工作的进度和经费实际需求安排支出,及时拨付资金,确保专款专用。要统筹考虑,充分利用现有设备资源。对必须补充、购置的,要按照政府采购制度有关规定采购,最大限度地节约经费支出,确保公安信息化建设资金使用的高效和规范。三是立足潢川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立足于公安业务需求,通过市场化运作,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弥补建设资金不足问题。同时,注重发挥政府、社会、企业、投资商和公安机关内部各部门的共同作用,努力破解公安信息化建设经费与运作维护经费难题,确保经费保障足额到位。

(三)建立和完善社会信息共享机制。要立足公安实战需求,不断改进和完善各系统功能,进一步拓展信息源,建立公安内、外部信息的交换共享机制,推动信息资源整合和深度应用。公安机关要逐步向社会有关部门和机构提供公安非涉密信息服务;其他政法机关、政府其他部门以及金融、保险、工商、税务、铁路、移动、电信等有关机构要稳步推进与公安机关的信息资源整合和共享服务工作。要坚持“统一共享平台、统一接入渠道、统一共享策略、统一运行管理”的原则,与“边界接入平台”建设紧密结合,确保公安内、外网数据交换共享的安全。

(四)积极营造公安信息化建设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对公安信息化建设的舆论引导。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等媒体要加大对公安信息化建设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公安信息化建设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做法,积极营造全社会大力支持公安信息化建设的良好氛围。

 

 

 

○○九年三月十六日

 

编辑:余江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