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政〔2014〕34;号;;潢川县人民政府;;潢川县人民武装部关于印发潢川县2014年征兵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5年05月21日 来源:

 

潢政〔201434

 

潢川县人民政府  潢川县人民武装部

关于印发潢川县2014年征兵工作实施方案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潢川县2014年征兵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圆满完成今年征兵任务。

  

 

201471

  

潢川县二〇一四年征兵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和信阳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的指示精神,结合我县2014年度征兵工作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今年我县征兵工作在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县人武部的领导下,认真落实省、市征兵办公室赋予我县的新兵征集任务,全力完成大学生39.5%的征集比例,以征集各级各类高中以上应届毕业生为主体,以提高兵员质量为目标,加强对征兵工作的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我县年度新兵征集任务。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政府县长级干部邱武祥为组长,县人武部部长李晓中、政委李言峰为副组长的征兵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晓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魏光富、欧阳声波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征兵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时间安排

201474日上午9时,召开全县征兵工作会议;77日前,县征兵办公室集中办公;7月底前,由县委宣传部和县人武部政工科牵头在全县范围内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等媒体,通过电视讲话、访谈、答记者问等形式,深入宣传动员,县电视台、广播电台各频道每天在黄金时段,持续1个月时间每天发布1条征兵宣传公益广告,县政府网站在首页打征兵宣传游走字幕持续到9月底,充分利用广场、商场、公交、出租车的LED显示屏和大型立交桥、重要交通道路上的灯箱等,定时播放征兵宣传公益广告等;725日前,县卫生局和县人民医院负责抽调两套医务人员,在县人民医院完成封闭式体检站的设置,待县征兵领导小组检查验收后,投入使用;810日前,完成征兵体检,进站体检人数必须达到征集任务的2倍,体检合格人数必须达到征集任务数的1.2倍;812日前,人武部向公安局提供政审人员花名册,820日前,公安局完成政治考核并向县征办提供政审结果;8 25日前,完成定兵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91日起,开始组织被装发放和新兵起运。进藏、进疆新兵需要空运的,体检政审、审批定兵,根据起运时间视情提前,新兵从征集地区起运的具体时间,由部队与县征兵办公室根据省征兵办公室下达的车运计划协商确定;930日征兵结束;年底前,适时组织回访,搞好征兵总结。

四、任务分配

今年我县征兵任务,以信阳市人民政府征兵命令为准。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征兵任务分配,主要依据登记的高中以上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数量和当地人口基数、经济发展状况、专业技术兵储备分布等因素合理分配,确保兵役负担合理均衡。女兵征集,继续由省、市两级共同组织,征集数量根据网上确定的初选对象进行分配,体检工作由省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其他方法、程序不变。

五、征集对象

征集主体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为主,重点完成大学生39.5%征集率,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初中毕业生比例严格控制在3%以内。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普通高等教育五年制大专应届毕业生及正在大专阶段学习的在校生,符合条件的可以征集。

男青年为2014年年满1820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女青年为2014年年满1819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六、征集办法

从今年起,依托“全国征兵网”实施网上征兵,未进行网上兵役登记及应征报名的,不能进入体检政审环节,一律不得征集。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修订的《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优先征集符合条件的烈士子女和同胞姐妹、部队现役干部子女。

适龄青年应当在其户口所在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应征。被高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在原籍没有征集的,入校后可继续征集。经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并符合征集条件的,由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的时间,统一填写20149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91日起算。

七、经费保障

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征集新兵所需的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予以保障。车辆保障由县征兵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供征兵领导小组检查督导工作使用。

八、有关要求

(一)充分认清形势,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把做好征兵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的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把征兵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集中精力、全力以赴抓好落实。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征兵领导小组和征兵办公室要精心筹划部署,搞好组织协调,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分工做好征兵工作。各乡(镇、办事处)、学校要深入宣传动员,全力完成上级规定的征集任务;县卫生局要在县征兵办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安排下,抽调思想好、医术精、业务强的医务人员参加征兵体检工作,具体负责应征青年的体格检查;县公安局、教体局要主动为兵役机关提供高中以上文化青年真实底数,做好应征公民的政治考核和学历文凭审查;县委宣传部、县广电中心、文广新局、教体局要利用多种方式,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县交通局要精心挑选驾驶人员,选配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为新兵运输提供高质量的运输保障;县民政局要按照相关政策标准,抓好优待安置政策的落实,及时将义务兵优待金发放到应征青年家长手中;县纪检监察部门要参与征兵工作的全过程,对征兵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规违纪行为进行监察。

(二)落实政策规定,严格责任追究。要持续抓好《河南省各级各类学校征兵工作实施办法》的落实,建立健全高中以上学校武装机构和征兵领导组织,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学校征兵工作有人抓、有人干。各级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征兵条件标准,严格落实征兵工作程序,认真组织征兵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走访调查工作。县征兵领导小组对全县征兵工作负全责,要按照上级的指示要求,圆满完成年度兵员征集任务;县卫生局对体格检查负全责,县公安局对政治考核负全责。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严格把关审查,严禁弄虚作假,对因身体和政治原因退兵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健全监督机制,严肃征兵纪律。廉洁征兵是各级兵役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中之重,是事关地方党委政府和人民军队形象的基础工程。要严格落实“五公开、五公布”,全面推行公示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实行“阳光征兵”。充分发挥军地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综合运用组织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的手段,建立严密的监督制约体系。对征兵工作重点环节、征兵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和征兵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等情况,要组织军地联合工作组进行全程跟踪检查。积极依托地方纪检监察力量,建立分部门按系统督导查处机制,确保军地各级各类人员时时处于监管之中。对违反征兵规定、搞不正之风、吃拿卡要、索贿受贿的,从严从快从重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切实为征兵工作创造一个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编辑: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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