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政〔2014〕22号
潢 川 县 人民 政 府
关于印发潢川县2014年粮食生产高产
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单位:
《潢川县2014年粮食生产高产竞赛活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推动全县粮食生产再上新台阶。
潢川县人民政府
2014年4月15日
潢川县2014年粮食生产高产竞赛活动
方 案
为进一步积极打造粮食生产核心区,确保粮食生产安全,提高我县粮食生产综合能力,促进粮食单产持续增长,实现粮食总产再创新高,根据中央[2014]1号文件和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全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中原经济区建设,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2014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为指导,以粮食生产核心区和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为主线,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核心,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的,以高标准粮田建设为抓手,在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的同时,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强化科技服务支撑,深入开展粮食生产高产创建竞赛活动,推进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提高粮食单产,增加粮食总产,提升粮食品质,确保粮食生产安全。
二、竞赛内容、总体目标及考评办法
(一)竞赛内容。竞赛活动设高产贡献奖、先进组织奖、先进服务奖三个奖项,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二)总体目标。按照“科学规划、综合配套、稳定面积、规模经营、集中投入、主攻单产”的原则,通过粮食生产高产创建竞赛活动的深入开展,引进推广优质高产农作物新品种,粮食种植面积达到140万亩以上,良种覆盖率达到95%以上;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精量半精量播种、旱育稀植、机械深松、工厂化育秧等农业先进适用技术,累计面积达到300万亩次以上;实施病虫害统防统治,综合防治累计面积达到300万亩次以上;实现良种良法配套生产,科技贡献率较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左右;提高复种指数,建成水稻生产基地85万亩、小麦生产基地55万亩;创建水稻 “百、千、万”示范点100个,面积20万亩。其中:百亩核心区平均单产达到800公斤以上,千亩示范区平均单产达到750公斤以上,万亩示范区平均单产达到700公斤以上;创建小麦“百、千、万”示范点50个,面积10万亩。其中:百亩核心区平均单产达到400公斤以上,千亩示范区平均单产达到370公斤以上,万亩示范区平均单产达到350公斤以上。创办三个高标准县级超级稻“百、千、万”高产创建示范方和两个高标准县级小麦“百、千、万”高产创建示范方。通过高产种植、示范带动,力争全县全年粮食总产量达到14亿斤以上,再夺全国、全省粮食生产先进县。具体竞赛奖项为:
1.高产贡献奖。以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竞赛主体。一等奖1个,奖金5万元,要求粮食种植面积达到1000亩(含1000亩)以上,年度粮食亩产达到1050公斤; 二等奖2个,奖金各3万元,要求粮食种植面积达到500亩(含500亩)以上,年度粮食亩产1050公斤;三等奖3个,奖金各1万元,要求粮食种植面积达到300亩(含300亩)以上,年度粮食亩产1050公斤;种粮标兵20个,奖金各5000元,要求粮食种植面积达到100亩(含100亩)以上,年度粮食亩产达到1050公斤。
2.先进组织奖。粮食高产竞赛活动工作先进乡镇(场)、办事处6个。其中: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
3.先进服务奖。先进服务奖3-5个,先进个人(主要指积极投身全县粮食生产的科技人员和干部职工)50个。
以上奖金由县财政列支。
三、竞赛考评程序及要求
(一)考评程序
成立以县政府分管县长任组长、有关单位(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潢川县粮食生产高产竞赛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加强对竞赛活动的领导、组织、宣传及协调等工作。由县政府办牵头,县农业局组织实施,县直有关部门参加,组成联合考核组,抽调有关专家、技术人员对全县粮食生产高产竞赛活动情况进行考核、评审和验收。
1.宣传发动,营造氛围。通过电视宣传、会议传达、科技赶集、发放明白纸等多种方式,在全县范围内大张旗鼓地宣传,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调动全县各级各界投身粮食生产的积极性,营造你追我赶、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2.逐级申请、考评验收。按照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现场验收的办法,由申报个体向所在乡镇(场、办事处)提出申请(小麦申报时间为11月底以前,水稻申报时间为5月底以前),经乡镇汇总并加盖公章后,以乡为单位上报到县粮食高产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上报情况,按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组织有关人员成立考核组,对申报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乡镇(场、办事处)创办的“百、千、万”示范点的粮食种植面积、单产、总产进行考评。
3.随机抽样、实割实测。对申报参与粮食生产高产竞赛活动的田块,由考核组根据田块地力和种植面积,随机选择3块田,每块田随机选择5个点,通过实割实测,综合测算出粮食平均单产,从而推算出总产,作为考评依据。
(二)考评要求
1.对高产贡献奖的考核。以各乡镇(场、办事处)、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科技人员为主,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逐级申报、随机抽样、实割实测等办法,由考核组根据工作开展的实际进行考核、评审,要求基本实现良种化、机械化、规模化种植,粮食种植面积在100亩(含100亩)以上,年度粮食亩均单产达到1050公斤,有较强的代表性、典型性。
2.对先进组织奖的考核。领导重视,措施得力,辖区耕地复种指数较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位居全县前列;积极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有方案、有组织、有示范点、有标志牌,且在示范区内大力推广优质高产农作物新品种和农业先进技术,良种覆盖率达到100%,粮食生产关键技术到位率达到100%,示范点平均单产较高,示范带动作用明显。
3.对先进服务奖的考核。以各乡镇(场)、办事处、县直涉农部门、技术服务单位及县、乡有关人员为主,由考核组根据个人自荐、民主评议、组织推荐等方式,从组织保障服务、技术指导服务等方面进行考核、评审。要求组织得当,措施有力,特别在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及“百、千、万”高产创建示范工程创建等方面成效显著;积极开展粮食生产,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在粮食生产的关键时期、关键环节,扑身基层,深入一线,全程开展指导服务,并在良种引进、技术推广、病虫害防治、高产创建等方面贡献突出。
四、奖惩运用
将粮食生产高产竞赛活动纳入县政府目标考核体系,摆上各级各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对粮食生产高产竞赛活动重视、效果好的,奖励加分,并通报表扬;对粮食生产高产竞赛活动不重视、效果差的,并在全县通报批评。
附件:
1.潢川县2014年粮食生产高产竞赛活动乡镇(场)、办事处考核指标及计分办法
2.潢川县2014年粮食生产高产竞赛活动县直部门考核指标及计分办法
附件一
潢川县2014年粮食生产高产竞赛活动乡镇(场)、办事
处考核指标及计分办法
指 标 | 分值 | 计 分 办 法 |
(一)党委、政府对竞赛活动重视情况 | 10 | ① 3分。党委 、政府把粮食生产高产竞赛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政绩考核的,计3分。否则不计分。 ② 3分。党政主要领导经常深入基层一线,指导竞赛活动的,计1分;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安排开展竞赛活动,解决实际问题的,计2分。否则相应扣分。 ③ 4分。领导组织健全,服务机构完善,有专人负责,组织得当,措施得力的,计2分;竞赛活动安排专项经费,积极配合考核组开展竞赛活动考评的,计2分。否则相应扣分。 |
(二)“百、千、万”示范工程情况 | 40 | ① 3分。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安排的,计3分。否则不计分。 ② 15分。“百、千、万”示范工程高产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全年建成粮食百亩核心区、千亩示范区、万亩示范区按县分配数目完成的,计8分。每少一项(含达不到标准的)扣3分,“百、千、万” 示范点每超一个加1分;示范方案、领导组织、标志牌齐全的,计3分。每少一项扣1分;有组织开展高产示范服务指导、技术培训,群众满意的,计4分。否则相应扣分。 ③ 5分。在“百、千、万”示范工程创办,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病虫害防治等关键环节,适时召开现场会的,计5分。否则相应扣分。 ④ 7分。示范区内良种覆盖率达到100%的,计7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 ⑤ 8分。大力推广应用先进农业生产技术,示范区内农业先进技术应用普及率达到80%以上的,计8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 ⑥ 2分。示范区内实行机械化生产,机械化程度达到80%以上的,计2分。否则不计分。 |
(三)粮食生产情况 | 30 | ① 15分。积极引导粮食生产向大户集中,种粮面达300亩以上,产量达到竞赛要求,综合素质高、科技意识强,且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开展较好的,计15分,每出现一名获奖成员加1分。 ② 5分。积极服务指导农民开展标准化、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粮食单产及品质较全县有一定幅度提高的,计5分。否则相应扣分。 ③10分。粮食种植面积相对稳定,“百、千、万”高产创建示范工程开展深入,在良种引进、技术推广、病虫害防治等方面措施得力,全年粮食总产较上年增长,计10分。幅达高于5%的,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1分。总产低于上年的,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 |
(四)高产创建情况 | 20 | ① 5分。高产创建方案、领导组织、标志牌齐全,服务体系完善的,计5分。否则每少一项扣2分。 ② 10分。水稻百亩核心区平均单产达到800公斤,千亩示范区平均单产达到700公斤,万亩示范区平均单产达到650公斤;小麦百亩核心区平均单产达到400公斤,千亩示范区平均单产达到370公斤,万亩示范区平均单产达到350公斤的,计10分。高于上述标准的,每增加10公斤,加0.5分;低于上述标准的,每减少10公斤,扣0.5分。 ③ 5分。在新品种应用、技术推广、水肥控制、病虫害防治等关键环节,适时开展培训,取得明显效果的,计10分。否则相应扣分。 |
附件二
潢川县2014年粮食生产高产竞赛活动县直部门
考核指标及计分办法
指 标 | 分 值 | 计 分 办 法 |
(一)单位对竞赛活动服务重视情况 | 15 | ① 4分。把粮食生产高产竞赛活动服务指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政绩考核的,计4分。否则不计分。 ② 4分。单位主要领导经常深入基层一线,指导竞赛活动的,计2分;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积极开展竞赛活动服务,解决实际问题的,计2分。否则相应扣分。 ③7分。领导组织、活动方案健全,有专人负责,组织得当,措施得力的,计4分;积极组织人力、物力、财力,配合开展竞赛活动考评的,计3分。否则相应扣分。 |
(二)“百、千、万”示范工程服务情况 | 50 | ① 20分。对“百、千、万” 示范工程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及时召开会议,组织人员开展服务指导的,计20分。否则相应扣分。 ② 30分。积极配合、协调、指导乡镇开展“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并在良种引进、技术推广、病虫害统防统治、电力调度、机械调度、农民培训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的,计30分。否则相应扣分。 |
(三)粮食生产服务情况 | 15 | ① 5分。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工作,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的,计5分。否则相应扣分。 ②10分。常年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基层一线,田间地头,面对面的指导农民开展粮食标准化、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在促进粮食单产、品质大幅度提高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计10分。否则相应扣分。 |
(四)高产创建服务情况 | 20 | ① 5分。领导组织、高产创建服务方案齐全的,计5分。否则不计分。 ② 15分。在全县粮食生产高产竞赛活动中,积极搭建技术、资源、资金服务平台,提供优质服务,积极协调解决高产创建活动实际问题,成绩突出的,计15分。否则相应扣分。 |
编辑:余江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