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政〔2011〕14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潢川甲鱼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潢川甲鱼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潢川甲鱼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为保护地方特色产品,全力推进潢川甲鱼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打造潢川甲鱼品牌,扩大市场占有率,规范甲鱼的养殖,促进潢川甲鱼产业的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潢川甲鱼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的意义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是国际上通行的、针对传统地域特色产品所采取的一项特殊的产品质量监控制度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地理标志产品是一个国家地理、文化和传统工艺的结晶,是优良品质的代表。开展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对于保护和提高地理标志产品的特色和质量水平,对于创造良好的国内外市场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我县甲鱼产地主要分布在黄寺岗镇、伞陂镇、传流店乡等21个乡镇、办事处,得天独厚地自然环境造就了“潢川甲鱼”(中华鳖)的独特品质。潢川县实施生态鳖养殖,距今已有上百年的历史,所养殖的生态鳖是清朝时期皇家贡品,鳖苗均引用潢川本地原种鳖苗,继承了原有野生鳖的优良品质,其营养丰富,富含优质蛋白质、氨基酸、矿物质、微量元素等,鳖甲、鳖头、鳖肉、鳖胆、鳖脂、鳖甲胶等所有部位都有药用价值,是滋补保健上品。
近年来,潢川甲鱼以其独特的品质被越来越多的人喜爱,通过地理标志保护,可以将具有潢川地域特色的“潢川甲鱼”产品保护起来,提高其质量和知名度,扩大市场,进而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方法步骤
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 准备阶段(2011年2月至2011年8月底)
1、成立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领导小组和制定实施方案。
2、起草关于对潢川甲鱼实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请示,撰写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书,产品质量特色与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之间关系的说明。
3、组织专家考查、论证潢川甲鱼地理标志产品的产地范围,并由县政府提出产地范围,起草划定潢川甲鱼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地域范围文件,绘制行政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地域范围图。
4、收集潢川甲鱼标准以及生产、销售和历史渊源等方面的资料及各种荣誉。
5、起草潢川甲鱼养殖技术规范标准,并召集县有关部门和企业进行讨论、征求意见,形成征求意见稿。
第二阶段 申报阶段(2011年9月至2011年12月)
1、将有关材料汇总装订,并上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将潢川甲鱼养殖技术规范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送有关部门征求意见、评审发布实施。
3、抽取样品送往有法定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第三阶段 受理公告阶段(2012年1月至2012年6月)
1、将申报材料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并进行形式审查。
2、受理。
3、向社会公告。
第四阶段 技术审查批准阶段(2012年7月至2012年12月)
1、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申请潢川甲鱼实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进行技术审查。
2、批准、公告
三、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以常务副县长田合印为组长,副县长胡国平、郭克明为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有关乡镇、办事处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潢川甲鱼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督促协调,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四、职责分工和要求
1、县质监局负责牵头制定潢川甲鱼养殖地方标准规范和申报潢川甲鱼国家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及抽取甲鱼产品,送往有关法定机构进行检验。县水产局、县农业局、宣传等职能部门及相关乡镇、办事处、协会、企业、经纪人、养殖大户、销售大户等做好配合。
2、县水产局、县农业局负责潢川甲鱼有关历史渊源考证、养殖技术规范起草及有关材料的收集工作。
3、县财政局负责申报经费的保障工作。
4、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县质监局、县水产局、县农业局等部门要迅速抽调专人,成立组织,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工作进度。
5、各乡镇、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负责统一组织把关本辖区潢川甲鱼国家地理标志保护有关工作及专用标志使用的申请注册登记工作。
编辑: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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