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政〔2010〕45号;;潢川县人民政府关于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意见

2015年05月21日 来源:

 

潢政〔201045

 

潢川县人民政

关于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意见》(信政〔2010136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进一步提高社会火灾防控水平,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火灾形势稳定,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为此,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安全感为标准,强力推进依法防控、重点防控、基础防控三大防控体系建设,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全面加强城乡消防工作,不断提升社会防控火灾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健康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深入推进落实七化目标,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到2012年,消防工作实现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消防安全责任网络进一步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基础不断夯实,覆盖城乡的多元化消防力量体系基本形成,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普遍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显著提高,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三、工作任务

(一)严格落实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快速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

1、严格落实组织领导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全面负责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将其作为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实施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落实县政府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消防经费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任务,保障与经济和社会建设同步推进、同步发展;明确各部门的消防工作职责,定期召开办公会、消防联席会研究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突出问题;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完善联合执法、挂牌督办、搬迁改造等措施,确保如期消除隐患;在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以及火灾多发季节,有针对性地安排部署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

2、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本行业系统管理内容。建立完善消防工作信息沟通和执法互动机制,安监、文化、工商、卫生、房管等部门要按照《河南省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三年规划(2010-2012年)实施方案》(豫政办〔201052号)的规定,在核发相关证照时,将消防行政许可作为前置审批条件。教育、民政、卫生等部门,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拟开办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等公共场所,不予批准开办。公安消防部门应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国家现行技术规范的要求,认真把好消防安全源头关。各职能部门要积极参与政府组织开展的消防安全集中治理,质监、工商、消防等部门依法强化生产、流通、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的质量监督,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强化中介管理,公安、消防、工商、建设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社会消防中介组织的管理

3、严格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责任。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编制、实施城乡消防规划,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凡不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消防规划要及时组织修订;凡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防火和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要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进行技术改造。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结合城镇改造,集中整治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务工人员聚集地等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改善城乡消防安全环境。按照消防规划改造供水管网,修建市政消火栓、消防水池和天然取水设施,确保消防用水需要。2010年,全县敷设有市政供水管网的道路,市政消火栓建设100%达标。重视并保护现有的河湖水系,将其作为天然取水源,满足就近取水需要。2012年我县完成城市火灾风险与灭火救援力量评估工作。

4、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文明乡镇(村庄、社区)、政府目标责任、领导干部政绩等管理体系总体目标和政务督查内容,突出位置,做到同计划、同部署、同实施、同考评、同奖惩。每年年初,县政府将与各乡镇、办事处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保证书,确定年度工作目标。每年年底,县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考评领导小组,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或有关行业系统的年度消防工作进行考评,对全县消防安全总体状况进行评价,并落实奖惩制度。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对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等方面失职渎职的,依法实行责任追究;凡发生亡人火灾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取消消防评先资格。凡发生较大以上大火灾或亡人火灾累计两起以上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消防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二)深入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有效提高社会单位科学管理水平

1、深入推进社会单位三会三化建设。以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为重点,在全县社会单位广泛开展以会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管理标准化、标识明细化、宣传常态化为主要内容的三会三化建设,按照省政府出台的三会三化建设和考评验收标准,全员培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人员,分类打造样板,逐级强力推进。2010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2011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50%达标;2012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全部达标。

2、严格管控火灾高危场所。把超大规模商场市场、大型公共娱乐场所、大型易燃易爆单位等重点场所和大空间、大跨度的场所作为火灾防范的重中之重,按照从高从严管理、超常措施防范的原则,强化日常管理措施,建立专职消防队伍;实行首席消防监督员和首席灭火指挥员制度,每月开展防火检查,每季度开展实地实战演练。在火灾高危场所大力推广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声光警示诱导装置、新型防火阻燃材料等消防新产品、新技术,切实以科技手段降低火灾风险。

3、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根据全县火灾规律和重大节日、重点时段的消防工作特点,坚持常态化检查与专项治理相结合,适时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地下建筑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强力整治火灾隐患。强化全面清理和夜间清查,大力整治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出租屋、三合一九小场所以及商业密集区、车站周边地区等消防乱点,严防亡人火灾发生。持续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和消防产品打假活动,加大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和违规装修材料强制拆除力度。2010年,围绕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消防安保,持续开展守护中原系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从2010年开始,落实领导分包、媒体公示曝光等长效机制,确保年内整改销案。

4、不断创新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模式。推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等级评估,根据消防安全检查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切实强化消防安全动态管理。2010年,建立完善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检查评估体系,2011年和2012年,分别有50%100%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纳入消防安全等级评估体系小商店、小餐饮、小旅馆、小歌舞娱乐等九小场所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标牌化管理,标示场所火灾危险性,明示消防管理人员,提示消防注意事项,警示业主和消费人员。2010年、2011年和2012年分别有50%70%100%的场所达到建设要求。在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积极推广火灾公众责任保险。2010年,公共娱乐场所全部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2011年和2012年,属于重点单位的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火灾公众责任险投保率分别达到50%100%

5、不断提升消防执法服务能力。公安、消防部门要坚持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大力推进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执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切实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水平。强力推进消防、治安、法制、督察四警联动抓消防联合执法机制,充分运用停产停业、临时查封、行政拘留等法律手段,严惩各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推行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坚决落实县政府消防行政许可项目一周办结制,努力提供高效化和人性化的消防服务;公安消防大队要成立消防技术服务队,深入社会单位提供消防技术咨询和消防安全评价等服务;大力开展执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促进警民关系和谐。进一步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派出所等级评定和民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积极推行消防文职人员辅助消防检查制度, 2011年所有文职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具备辅助消防检查资格。

(三)大力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基础,全面提升基层基础火灾防控能力

1、大力夯实组织建设基础。依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各级综治网络,按照十有标准,建立健全农村、社区消防安全指导委员会、消防工作组等消防安全自治组织,健全工作制度,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在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街道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管理,不断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基础。2010年、2011年和2012年,全县分别有70%90%100%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街道达到省防火安全委员会确定的建设标准。

2、大力夯实设施建设基础。社区要督促物业管理单位加强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城市社区要采取依托治安岗亭或物业用房等办法, 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齐灭火器材,满足扑救初起火灾需要。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与道路、人畜饮水、电网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同步发展。对设有自来水管网的,要按标准安装消火栓;对使用天然水源的,要建设消防取水设施;对农村散居住户,要因地制宜解决消防用水。要结合房改、电改、水改、灶改、路改工程,组织村民合理堆放柴草垛,拆除违章建筑,打通消防通道,消除容易引发连营火灾的各类隐患。

3、大力夯实群防群治工作基础。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建设、文化、广电、安监、旅游等部门认真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公安部令第109号),严格履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组织和监督管理职责。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要落实消防管理责任,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社区内的小场所要实行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制度,开展消防安全互查互督,保证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联合组织扑救;村庄要实行消防安全多户联防制度,轮流值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和检查。

4、大力夯实队伍建设基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需要,按照专群结合,整合资源,一队多能,覆盖城乡的原则,依法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任务。社会单位应当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积极推进消防巡防一体化工作,2010年、2011年和2012年,巡防队伍建设达标数分别达到总数的50%80%100%。深化保消合一工作机制,实行消防专业保安派驻制度,2010年、2011年和2012年,全县消防控制室和属于消防重点单位的公众聚集场所保安派驻率分别达到50%70%100%。没有治安巡防队的村庄、社区要建立群众参加的志愿消防队。2012年前,所有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庄、社区要按照有关规定建成专职或志愿消防队伍。

(四)加大消防经费投入,全面推进公安消防部队基层基础建设

1、严格落实消防业务经费保障制度。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财政部公安部关于印发<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消防业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防[2004300号)精神,切实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经费保障原则,进一步理顺经费保障机制,将公安消防部队业务经费和征招地方合同制消防队员、文职人员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结合我县经济发展和财政保障能力,每年逐步予以增加,着力提高公安消防业务经费保障水平。

2、努力增加消防装备和消防队站建设投入。要将消防队站、消防装备、抢险救援特勤器材、消防训练基地建设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所需经费纳入财政保障体系,不断加大消防装备和设施投入。2010年完成县应急救援队伍组建任务;2011年完成潢川消防队新建任务。

编辑: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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